Page 35 - 《实践》思想理论版2018年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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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 / 理论建设
建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国家监察体系,实现对所有行 展提供了各具特色、极富针对性的制度保障。2015 年 3
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真正把权力都关进制 月 15 日,全国人大审议通过新的立法法,赋予所有设区
度笼子,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切实用来为人民谋利 的市地方立法权,使我国享有地方立法权的主体,在原
益。《建议》增写“监察委员会”一节并作出相关规定, 有 31 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 49 个较大的市基础上,增
使党的主张成为国家意志,使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于宪有 加了 273 个市、自治州。此次,《建议》把设区市立法权
据、监察法制定于宪有源,体现了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 进一步提升到国家根本法的高度予以权威确认,必将极
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有机统一。 大推动地方因地制宜运用立法手段解决本地具体问题,
确立监察委员会作为国家监察机关列入国家机构 让社会主义法治的触角更加灵敏,使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的法律地位,是推动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的重大制度 的活力和创造力充分迸发,加快决胜全面小康、建设社
设计。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巩固压倒性 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奋进步伐。
态势、夺取压倒性胜利的决心必须坚如磐石。通过整合 此外,《建议》根据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
行政监察、预防腐败和检察机关查处贪污贿赂、失职渎 主义的新形势新实践,还在制度层面对宪法作出其它适
职及预防职务犯罪等工作力量,组建国家、省、市、县监察 当修改。比如,增加“国家工作人员就职时应当依照法
委员会,同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合署办公,将有效解决监 律规定公开进行宪法宣誓”条款,将党的十八届四中全
察覆盖面过窄、反腐败力量分散、纪法衔接不畅等问题, 会提出的“建立宪法宣誓制度”具体化为宪法条文,有利
健全党领导反腐败工作的体制机制,实现对所有行使公 于在全社会树立宪法权威,增强国家工作人员的宪法观
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根据宪法制定监察法,依 念,激励和教育国家工作人员提高宪法意识,培育宪法
法赋予监察委员会职责权限和调查手段,用留置取代 信仰,更好地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比如,将
“两规”措施,必将进一步推进反腐败工作规范化法治化, 宪法序言部分“包括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
推动反腐败斗争取得更大成效,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对 业的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和拥护祖国统一的
党的信心和信赖,确保党和国家长治久安。 爱国者的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的表述,修改为“包括全
体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拥护社会
四、增加设区的市制定地方性法规的条款,
主义的爱国者、拥护祖国统一和致力于中华民族伟大复
进一步完善了社会主义立法体制
兴的爱国者的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进一步完善了统一
《建议》提出,“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和它们的 战线制度,有利于最大限度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使海内
常务委员会,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 外中华儿女同心同德、众志成城,共同致力于实现中华
的地方性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制定 民族伟大复兴的梦想。比如,将“国务院行使下列职权”
地方性法规,报本省、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中第八项“领导和管理民政、公安、司法行政和监察等工
批准后施行。”这是事关全局的重大政治体制改革,从国 作”修改为“领导和管理民政、公安、司法行政等工作”,
家根本法的层面扩大了地方立法的主体和权限范围,是 从制度层面与国家监察体制相衔接,既保持了我国宪法
完善社会主义立法体制的重大举措,是对我国地方立法 连续性、稳定性、权威性,又充分体现了实践发展和时代
实践探索与成功经验的提炼升华和宪法确认。地方性 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可以更好发挥宪法的规范、引领、
法规是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 推动、保障作用。
重要组成部分。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 (转自《 人民日报 》 2018 年 3 月 1 日 第 3 版)
地方立法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为地方经济社会发 责任编辑:康红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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