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4 - 《实践》思想理论版2018年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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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建设 /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




            于把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到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的                            干部职务终身制。从上个世纪 80 年代起,我国干部退
            各个领域,实现全党全国人民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一                          休制度已经建立并在实践中不断完善。1982 年十二大

            致,确保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始终沿着正确轨道向前                           党章至 2017 年十九大党章都有一条明确规定:“党的各
            推进。                                                级领导干部,无论是由民主选举产生的,或是由领导机
                                                               关任命的,他们的职务都不是终身的,都可以变动或解
                二、在国家主席任职规定上作出调整,是健
                                                               除。”“年龄和健康状况不适宜于继续担任工作的干部,
            全党和国家领导体制的制度性安排
                                                               应当按照国家的规定退、离休。”党的总书记、党的中央
               《建议》提出,将宪法第七十九条第三款“中华人民                         军委主席、国家中央军委主席、国家主席的任职规定保
            共和国主席、副主席每届任期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                           持一致,是符合我国国情、保证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制
            任期相同,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修改为:“中华人民                         度设计,是保证中国共产党、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
            共和国主席、副主席每届任期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                           解放军领导人“三位一体”的制度安排,有利于坚持和加
            任期相同。”这是党中央在全面总结党和国家长期历史                           强党的全面领导,有利于完善党和国家领导制度,有利
            经验基础上,从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                           于坚持和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是中国特色

            局和战略高度提出的健全党和国家领导体制的重大举                            社会主义政治优势和制度优势的重要体现。
            措,对于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和维护党中央
                                                                    三、赋予监察委员会宪法地位,为建立集中
            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更好发挥宪法在新时代推进全面
                                                               统一、权威高效的国家监察体系奠定坚实基础
            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国
            家根本法作用,具有重要意义。                                        《建议》在宪法第三章《国家机构》中专门增加“监

                中国共产党、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解放军领                         察委员会”一节,并就国家监察委员会和地方各级监察
            导人“三位一体”的领导体制,是我们党在长期执政实践                          委员会的性质、地位、名称、人员组成、任期任届、领导体
            中逐步探索出的治国理政的成功经验。国家主席制度是                           制和工作机制等作出规定,为监察委员会建立组织体
            党和国家领导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从党章和宪法相关                           系、履行职能职责、运用相关权限、构建配合制约机制、强
            规定来看,1982 年党的十二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                       化自我监督等提供了根本依据。这一重要修改,贯彻了
            和后来历次修正后的党章,对党的中央委员会规定每届                           党的十九大关于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部署,是

            任期五年,对党的中央委员会总书记和中央军事委员会                           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大
            主席没有规定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1982 年宪法即                         战略决策,展现出我们党一以贯之推动社会革命和进行
            现行宪法第九十三条第四款,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                           自我革命的勇气和决心。
            事委员会规定每届任期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                                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建立中国特色监察体系的创
            相同,没有规定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在国家主席任                           制之举。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从全面从严治党出发,

            职规定上作出修改,有利于保持中国共产党、中华人民                           将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纳入全面深化改革总体部署,积极
            共和国、中国人民解放军领导体制的一致性,使“三位一                          推进改革及试点工作并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效。《建议》
            体”领导体制在宪法上得以贯彻和体现。                                 将改革实践成果提炼上升为宪法规定,具有坚实的政治
                在国家主席任职规定上作出修改,是着眼于健全党                         基础、理论基础、实践基础和充分的法理支撑。目前,党
            和国家领导体制,在宪法上作出制度安排。这一修改,不                          内监督已经实现全覆盖,而行政监察对象主要是行政机
            意味着改变党和国家领导干部退休制,也不意味着领导                           关及其工作人员,范围过窄。这就要求适应形势发展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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