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1 - 《实践》思想理论版2020年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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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理论版 2020·04
(五)贷款授信额度难以满足农户借款需求。农户 跟踪、调解纠纷、协调供求关系配套服务,提高土地流
耕地面积普遍较少,且土地评估价值过低,再按抵押率 转市场化程度,保证土地流转效率和抵押物处置能力。
折算后,农户获得的贷款授信额度更低,抵押物价值与 放宽土地流转受让主体政策,一定条件下准许非集体
贷款需求不匹配。同时,土地抵押贷款手续比农户信用 内的农业经营主体参与土地流转,解决受让主体范围
贷款、农户联保贷款慢,农户通常优先选择小额信用贷 狭窄困境。
款等方式,申请土地抵押贷款积极性不高。 (三)推动风险补偿机制建设。建议财政部门建立
(六)支持土地流转风险补偿机制尚未建立。部分 专门的土地抵押贷款损失保障或风险补偿机制,在贷
地区土地抵押贷款风险分担和补偿机制缺失,相应的财 款发生违约、金融机构实现抵押权较困难时,实施抵押
政预算、费用补贴、政府贴息、风险分担和奖励机制等配 物收购或进行贷款风险补偿,弥补金融机构可能出现
套制度建设缓慢。农业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较差,具有 的处置亏损和不良贷款。建议保险部门在现行法律法
高风险特征,现阶段农业保险业务尚未全覆盖,且缺乏 规的框架内开设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保险品种,
农业产业风险准备金、救灾补助、贷款贴息等政策扶持, 以降低金融机构发放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的风
如遇到较大的自然灾害或市场因素影响,将对开展土地 险;充分发挥农村担保机构的担保功能作用,强化风
抵押贷款的农信机构带来不可预知的风险,债权难以受 险分担。
到保护。 (四)加快建立考核激励机制。建议将农村土地确
权、颁证、评估、流转等前置机制建设纳入社会责任考核
三、推广土地抵押贷款的对策建议 范围,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基础性管理工作,营造满足
土地抵押贷款的良好政策环境。建议银保监部门对金
( 一 ) 进一步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的法律 融机构土地抵押贷款业务实行差异化考核和监管政策,
风险。建议修订完善《担保法》《物权法》《土地管理法》 放宽不良贷款指标容忍度;配合试点确定土地抵押贷
等有关法律规定和政策,对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 款的风险权重、资本计提、贷款分类等方面的计算规则,
的合法性进行明确。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和承包 出台相关激励政策,鼓励金融机构放贷。
经营权证书制度,明确土地管理部门职责,规范权证发 (五)提高土地抵押贷款获得性。建议中国人民银
放和抵押登记环节,真正将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和证书 行等有关部门鼓励金融机构针对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
制度落实到农户、落实到地块,为金融机构实施金融制 权特点建立特色化信贷机制,进一步简化金融服务手
度和服务产品创新、开办推广抵押贷款业务奠定产权基 续,推行简约易懂的贷款合同文本,严禁附加不合理条
础。 件和额外收费,对土地抵押贷款办理采取免担保费、免
(二)建立完善农村土地市场评估配套机制。建 评估费、免抵押登记费的“三免”服务,进一步提升业务
议完善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市场,成立功能齐全的交 办理效率。扩大产品覆盖面,积极探索流转经营权的抵
易中心和土地经营权仲裁机制,设立县、乡、村土地流 押贷款工作,更好地满足新型经营主体的贷款需求,促
转服务机构,明确相关职责。提供土地流转供求登记 进现代农业发展,主动融入乡村振兴战略。
和信息发布、接受供求双方质询、协调供求双方相关事 (作者单位:内蒙古自治区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宜,落实契约关系,办理合同签证手续,提供土地流转 责任编辑:刘秉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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