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有效应对我国人口老龄化,事关国家发展全局,事关亿万百姓福祉。”当前,乌兰察布市呈现出老龄人口规模大、老龄化进程快、城乡老龄化差异显著、少子化等特征。在此背景下,进一步探索符合地区实际,具有创新性和可持续性的优化路径,对于扎实推进老龄事业高质量发展,不断增强老年人的获得感、建设幸福乌兰察布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乌兰察布市人口老龄化的现状
乌兰察布市历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及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乌兰察布市人口老龄化进程呈现出阶段性与趋势性并存的特征。老龄人口规模庞大,深度老龄化特征凸显。2024年末,全市常住人口158.07万人,其中60岁及以上人口56.74万人,占比35.9%;65岁及以上人口40.84万人,占比25.84%。老龄化进程加速推进。对比2020年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乌兰察布市60岁及以上人口占比从29.95%跃升至2024年的35.9%;65岁及以上人口占比从20.81%提升至25.84%,两项指标年均增幅均超1个百分点。城乡老龄化程度差异大,乡村成为应对重点难点。抽样调查及民政部门数据显示,2024年末,乌兰察布市城镇60岁及以上人口21.94万人,占城镇常住人口的22.01%;65岁及以上人口15.95万人,占比15.99%。而乡村60岁及以上人口34.8万人,占乡村常住人口的59.59%;65岁及以上人口24.89万人,占比42.62%,乡村老龄化程度是城镇的2.7倍。少子化叠加人口外流,使老龄化进程加剧。2024年末,全市出生人口0.61万人,人口出生率3.83‰;死亡人口1.82万人,人口死亡率11.40‰。
二、乌兰察布市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实践探索
近年来,乌兰察布市委、市政府深入贯彻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统筹推进养老事业与养老产业协同发展,构建起具有乌兰察布特色的应对体系,取得阶段性成效。
构建城乡分治养老服务体系,破解供需适配难题。针对农村牧区地广人稀、留守老人集中的特点,因地制宜探索“集中居住、分户生活、统一管理、互助服务”的农村牧区养老服务新模式,建成互助幸福院475处,设置床位4.2万张,精准保障农村牧区留守老人、空巢独居老人、因病致困失能老人的住房安全与基本养老需求。在城镇,聚焦“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的养老服务定位,打造“乌兰颐养”特色养老服务品牌,建成养老服务中心76个、社区养老服务站330个、老年餐厅225个,实现中心城区社区养老服务全覆盖。
健全双层社会保障体系,筑牢兜底保障防线。2025年全市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66.2万人,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2.19%;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106.78万人,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1.47%。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184.6万人,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老年人医疗保障权益得到全面保障。强化社会救助兜底功能,将4.4万名城市困难老年人、38.5万名农村困难老年人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实现应保尽保、应兜尽兜,筑牢老年群体基本生活安全网。
落实精准化关爱服务政策,提升老年群体获得感。构建全链条老年人补贴政策体系,优化申请、审批、发放线上办理流程,实现政策红利精准直达。目前,全市2.56万名特困老年人享受特困供养待遇,7.9万名80岁及以上高龄老人领取高龄津贴,13万名失能、半失能等困难老年人获得养老服务补贴。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提质增效,为65岁及以上老年人提供免费健康体检、慢性病规范管理、健康咨询指导等服务,老年群体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持续增强。
推进医养康养融合发展,拓展养老服务内涵。深化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协同合作,全市23家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35家医疗机构开设老年病科,实现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签约合作全覆盖,为老年人提供小病不出养老机构、大病快速转诊的便捷医疗服务。立足避暑气候等独特优势,探索“康养+旅居”融合发展模式,培育一批特色康养旅居基地,吸引周边地区老年人来乌兰察布旅居养老,推动养老产业与文旅产业深度融合,助力“银发经济”培育发展。
三、乌兰察布市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对策建议
人口老龄化深刻影响乌兰察布市经济发展、社会治理、公共服务等多个领域,呈现挑战与机遇并存的格局。建议从“稳人口、促生育、优服务、兴产业、强保障”五大维度协同发力,构建全方位、多层次、可持续的应对体系,推动老龄事业与经济社会高质量协调发展。
构建精准人口回流机制,夯实劳动力根基。以产业升级带动就业,培育优势产业集群,创造优质岗位。依托京蒙协作,促进文旅康养行业吸纳灵活就业。优化教育、医疗资源配置,吸引人口回流。出台返乡创业扶持政策,实现人口回流良性循环。
强化生育支持与托育服务,优化人口结构。完善生育激励政策,对生育家庭发放补贴,延长产假、男方陪护假。实施公办托育机构扩容工程,支持用人单位、社区建设普惠托育点,通过政府购买服务降低民办机构收费,破解托育难、托育贵。落实“双减”政策,优化住房保障,优先满足多子女家庭需求,降低育儿成本。
创新养老服务模式,提升专业化水平。升级农村互助幸福院,增设康复设施,配备专业人员。推广“互联网+养老”模式,整合家政、物业、餐饮和医疗等行业资源。壮大养老产业,打造高品质康养旅居基地,培育适老产品产业链。深化医养融合,组建医养联合体,推广家庭医生上门服务。开展养老护理员专项培训,提升服务专业度。
优化区域发展布局,增强城乡承载能力。实施“强中心”战略,提升集宁区和旗县城关镇首位度,集聚优质资源,增强辐射带动。培育特色产业镇,依托特色资源吸引人口集聚。推动教育、医疗、养老资源下沉乡村,缩小城乡公共服务差距,让乡村老人享受高品质服务。
健全社会保障与风险防控体系,筑牢兜底防线。完善养老保险基金市级调剂机制,加大财政投入,保障可持续运行。扩大门诊慢特病范围,提高老年医保报销比例,推进长期护理保险试点扩面,鼓励发展商业健康保险。建立养老机构全流程监管机制,推行等级评定制度,规范服务标准,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
(作者单位:乌兰察布市委政策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