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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速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

2026年01月29日 10:38 来源:《实践》2026/2 作者:

加速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
  
自治区大数据中心
  
  数据作为新型生产要素,已深度融入产业智能化进程,成为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关键驱动力。依托算力枢纽地位,内蒙古已形成全国领先的绿色智算产业集群,构建起涵盖数据存储、处理、分析等全链条算力产业生态,在电力能源、精细化工、现代农牧等特色产业领域积累了大量高价值数据资源,初步建立“算力+数据”双重竞争优势,为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奠定了良好基础。
  
  一、内蒙古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现状 
  
  制度体系初步建立,改革方向基本明确。已形成“法规+政策+试点”三位一体制度框架。立法层面,出台《内蒙古自治区数字经济促进条例》,使数据要素市场化改革有法可依。政策层面,印发《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实施意见》《内蒙古自治区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管理暂行办法》《内蒙古自治区促进人工智能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5 —2027年)》等系列文件,形成涵盖数据权属、流通、分配与产业发展等关键环节的制度体系。实践层面,挂牌成立内蒙古数据交易中心,启动生态环境、医疗健康等领域公共数据授权运营试点,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复建设和林格尔金融数据产业园。

  基础设施不断夯实,底层支撑持续增强。全区智能算力规模居全国前列,初步建成覆盖呼包鄂乌城区2毫秒、至京津冀5毫秒、至长三角20毫秒的低时延算力网络,承接华为、阿里等31个大模型训练任务。累计建成5G基站9.5万个,实现旗县城区全覆盖。建成先进级智能工厂50个、卓越级智能工厂8个、工业互联网平台41个,标识解析二级节点接入企业2004户,注册标识1.6亿个,解析量达7928万次,关键工序数控化率与数字化研发设计工具普及率分别达到67.1%和68.6%。开通“和林新区—合肥”量子加密智算专线,进一步夯实数据流通安全基础。

  数据资源加速汇聚,要素价值逐步显现。建成覆盖自治区、盟市、旗县三级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和人口、法人、空间地理等14个共享数据库,归集数据近50亿条,有力支撑“蒙速办”等应用。行业数据融合应用成效初显,蒙牛集团通过构建全产业链数据中台,年数据生成量超10PB,供应链优化使库存周转率提升15%,项目获得国家数据局数字化转型专项资金支持。国能互通内蒙古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整合煤炭产业生产、运输、消费等环节数据,为5000余家企业用户提供数据服务,项目入选国家数据局第二批“数据要素×”典型案例。此外,呼和浩特与上海、广州等13个城市入选国家城市可信数据空间试点名单。

  市场生态初步孕育,流通实践取得突破。内蒙古数据交易中心初步构建起“数据确权—合规评估—交易结算”一站式服务体系,累计上架能源、农牧、地理信息等领域828款数据产品,实现交易额1.48亿元。呼和浩特数据标注基地成为全国首批“数据标注产业伙伴计划”成员,作为该基地核心承载区的新城区数据要素综合服务中心完成58个数据资产登记,推动12家企业实现数据资产化评估4000万元;新城区数据要素产业园引进百度智能云、海天瑞声等知名企业170余家。
  
  二、深化改革的对策 
  
  攻坚制度创新,破除要素流通壁垒。研究制定《内蒙古自治区数据条例》,强化改革的法律支撑。组建数据集团,构建“政数局+大数据中心+数据集团”协同治理体系。研究设立数据要素专项资金,支持数据标准化、平台建设、技术研发与试点示范。探索建立市场化激励与考核机制,将公共数据开放和授权运营的数量、质量及产生的经济社会价值纳入部门绩效考核。在乳业、能源、稀土等优势特色领域开展数据“三权分置” (数据资源持有权、数据加工使用权、数据产品经营权)改革,构建企业数据贡献度评估体系,探索按贡献参与收益分配。优化数据交易中心股权结构,引入战略投资者,增强市场活力。总结数据资产登记经验,制定《数据资产登记操作指南》。推动跨境数据“白名单”试点,建设中蒙俄跨境数据安全通道,探索数据信托等创新机制。

  强化供给体系建设,夯实数据资源根基。提升公共数据开放质量,聚焦民生、产业与科技领域,减少“仅目录开放”现象。推进公共数据授权运营,以场景需求为导向促进高价值数据汇聚融合。加快区块链、可信数据空间等技术规模化应用,构建规范安全的授权运营体系。优先推动信用、生态环境等领域高质量数据授权运营。实施“数聚产业”专项行动,支持行业高质量数据集和可信数据空间建设。完善数据质量管理体系,健全数据清洗、标注、脱敏等标准规范。

  加速应用赋能,激发数据流通交易活力。定期发布应用场景清单,强化需求牵引。开展“千企智转数改”专项行动,重点支持1000家中小企业利用数字技术提升生产效率和优化商业模式。每年在煤炭、电力、稀土、乳业、化工等自治区优势行业,打造100个全链条数智化应用标杆场景,形成可复制模式。支持数据交易中心升级交易平台功能,开展线上交易,深化与先进交易所协同,丰富数据、模型、API等产品供给。鼓励政府部门通过数据交易中心采购数据产品与服务,探索“统采共用”机制。创新数据金融模式,拓展质押融资、资产证券化等应用,设立数据产业投资基金,为数据价值转化提供资本支持。培育数据经纪人、数据合规评估服务机构,支持第三方企业开展数据集成、治理与分析服务。

  筑牢数据安全防线,优化监管治理体系。构建“技术防护—创新监管—协同治理”三位一体的安全保障体系。在技术防护上,推动建立数据采集、传输、存储、处理、销毁等全生命周期安全管理制度,推广隐私增强技术 (PETs),鼓励企业建设安全监测预警平台,实现数据安全风险的实时监测与智能预警。在监管模式创新上,参照国家数据交易所监管框架,制定我区数据交易所运营合规指引,对数据交易所、数据空间等新业态逐步建立基于风险的分级分类监管机制,避免监管“一刀切”,同时探索运用区块链技术实现数据流通的全流程可追溯、可审计。在协同治理上,建立网信、公安、政数、行业主管部门协同监管机制。

  聚智聚力,繁荣数据要素产业生态。深化“京蒙协作”“三省一区协作”等机制,拓展数据流通、算力协同与人才合作。结合自贸试验区建设,探索与蒙俄等周边国家的跨境数据合作路径。推动制定行业数据标准与自律公约。实施“数据人才引育计划”,引进培育首席数据官、数据架构师、合规评估师等紧缺人才。推动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共建人才培养基地,联合开展数据科技创新项目。举办数据创新大赛、发布典型案例、加强政策解读,营造鼓励创新氛围。组建自治区数据要素专家委员会,为政策制定和风险评估提供智力支撑。
责任编辑:崔致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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