奋力推动内蒙古国资国企突围发展
——访自治区国资委党委书记、主任陈波
国有企业是我们党执政兴国的重要支柱和依靠力量。近年来,内蒙古国资国企在优化布局、改革创新等方面系统施策,取得了资产总额破万亿、营收超3000亿元的亮眼成绩,在自治区经济高质量发展中切实发挥着“压舱石”作用。为了深入了解书写中国式现代化内蒙古篇章中的国资国企力量,近日,记者专访了自治区国资委党委书记、主任陈波。
实践:“十四五”时期,内蒙古国资国企交出了怎样的“成绩单”?
陈波:近年来,我们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和内蒙古国资国企突围行动,国有经济规模和综合实力大幅跃升。“十四五”时期,监管企业主要经营指标实现“四个首破”——2024年资产总额首破万亿元、营收首破3000亿元、利润首破130亿元、投资首破1200亿元。到2025年,资产总额达到1.17万亿元、营收3183亿元、利润总额146.5亿元,主要指标增速保持在全国第一方阵,这为我们持续推动和服务自治区高质量发展打下了坚实基础。
实践:近年来,内蒙古国资国企始终围绕国家战略布局发力,重点做了哪些工作?
陈波:我们牢记“国之大者”,紧扣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赋予内蒙古的五大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重点做了三件事。
一是精准对接需求优化布局。助力“两个屏障”建设,组建林草生态公司支撑“三北”工程,完成生态治理325万亩;森工集团累计完成生态保护恢复293万亩、森林修复1148万亩。助力“两个基地”建设,包钢稀土年产值超600亿元,稀土冶炼分离产量全国第一,磁性材料、抛光材料市场占有率全国第一;电力集团建成“四横六纵”500千伏主干网架新型电力系统,实现所有新能源项目参与绿电入市交易;蒙能集团在建在运新能源装机超3400万千瓦,跃居全国省级发电企业首位。助力“一个桥头堡”建设,电力集团贯通9条对蒙古国供电线路,累计供电165亿千瓦时;国贸集团开行的中欧班列占全区总量一半以上。
二是推进重组整合提升规模效益。围绕功能使命合并“同类项”,完成能源、交通、地勘等7组17户一级企业重组,使国有资本布局结构持续优化,国有资产配置效率有效提升。
三是布局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新动能。制定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在新能源智慧运维、氢能管网、低空经济等领域成立专业化公司。2025年,监管企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投资占比达37%、营收占比达32.5%,新旧动能接续转换、优势特色产业融合发展的布局结构逐步形成。
实践:科技创新是企业发展的核心动力,内蒙古国资国企在这方面有哪些突破?
陈波:我们把科技创新作为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抓手,深入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着眼自治区特色产业和应用场景,发挥科技创新对产业发展的驱动作用,从三个维度持续发力。
第一,加大研发投入强度。实施研发投入攻坚行动,强化硬约束和预算管理,研发经费连续3年突破百亿元。我们还集中力量开展103项科技专项攻关,荣获自治区科技进步一等奖4项、技术发明一等奖3项,2025年技术合同登记数和成交额分别同比增长76%、75%。
第二,推动产研深度融合。围绕产业链布局创新链,建强白云鄂博稀土资源研究与综合利用全国重点实验室,成立大青山实验室攻关新型电力系统,主导建设怀柔国家实验室内蒙古基地,多个项目实现行业关键技术突破。
第三,培育壮大科创主体。推进高新技术企业“破百”和专精特新企业“倍增”行动,2025年新获批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单项冠军”企业分别同比增长67%、150%、33%,科创企业梯队正在形成。
实践:国企改革是激活企业活力的关键,内蒙古在这方面有哪些硬核举措?
陈波:我们深入实施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重点破解制约发展的体制机制问题,推动企业在运营管理、体制机制、发展模式上实现深度转变。
一是优化组织形态。以核定“主业、机构、职能、员额”等为抓手,优化企业组织架构,构建精简高效、层级优化、与企业发展相适应的管理体系。改革后企业总部内设机构降幅20%、员额降幅40%。国企改革三年行动以来累计压减企业法人504户,管理层级总体控制在3级以内,管理体系更精简高效。
二是深化“三项制度”改革。实现经理层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全覆盖,管理人员竞争上岗、末等调整和不胜任退出全落地。我们还创设了效益效率E系数,落实薪酬与企业盈亏刚性挂钩。具体做法是,在考核评价中,根据企业盈亏情况赋值,增亏企业E系数为0,减亏企业为0.5-0.75,盈利企业为1,由此实现增亏企业负责人绩效年薪原则上全部扣减,真正做到“奖优罚劣”。
三是推进亏损企业治理。开展减亏治亏三年专项行动,用穿透式包联、薪酬与干部使用挂钩等措施,截至2025年底,子企业亏损面降至9.3%,较2020年下降24.2%,经营性亏损问题得到有效遏制。
实践:在强化国资监管方面,内蒙古国资委有哪些创新实践?
陈波:我们以“强监管、严监管”落实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构建了一套精准高效的监管体系。
一是分类监管精准施策。建立“直管+托管+指导”监管体系,落实集中统一监管要求,将交投集团、高速公司等15户一级企业纳入直接监管范围。制定印发委托监管企业管理办法,明确自治区国资委、托管部门、托管企业三方的职责,对文化、司法、教育类等企业加强指导。
二是推进监管专业化、体系化、法治化、高效化建设。3次动态优化权责清单,调整为13个模块76项事项的“多单一表”。全面加强预算管理,推进年度预算与投资融资、资金筹划、风险防控、薪酬考核等工作有效衔接,与考核目标协同统一。从严管控新设子企业,禁止不符合战略定位、主业要求、收益目标的股权投资。深入开展历史遗留问题、偏离主业、闲废物资等“十个大起底”行动,全面摸清家底,利用市场化方式盘活资源。
三是上下联动提升监管效能。强化对盟市工作指导,主动下沉服务,对盟市国资提出“资产过千亿、保留10户;资产不足千亿、保留5户”标准,提升集中度,解决“小、散、弱”问题。强化与盟市融合发展,推进7个两级国资融合试点,共同开发矿产、新能源、文化旅游等资源,实现合作共赢。
实践:国资委在助企服务上有哪些具体行动?
陈波:我们2025年开展了助企行动,聚焦解决企业经营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
一是完善助企工作机制。建立服务央企和国企高质量发展、重大项目协调、“专班帮”等机制,制定“服务企业20件事”清单,从找订单、跑项目到强科技、促合作,全链条助力企业发展。
二是直击痛点解决实际问题。推行诉求帮办代办,加强部门协同,2025年以来累计帮助各级国企解决问题1807个,很多历史遗留问题得到妥善解决。
三是深化央地融合共赢发展。建立与驻区央企定期沟通机制,召开投资工作会、合作恳谈会,实现对接全覆盖,2025年驻区央企在内蒙古完成投资1486亿元,央地联动的活力持续释放。
实践:“十五五”时期,内蒙古国资国企将如何更好服务自治区高质量发展大局?
陈波:接下来,我们将持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扎实落实“十五五”改革发展新要求,继续以优化布局为抓手、以改革创新为动力,推动国资国企在服务国家战略、自治区高质量发展中再立新功,确保“十五五”开好局、起好步,为国家和内蒙古的发展贡献更多国资国企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