树立和践行正确的政绩观

在线读刊

2026-01-29 15:06

来源:《实践》2026/2 作者:徐伟杰

A A A

  政绩观正确与否,直接关乎党和人民事业发展。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围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深刻阐明“政绩为谁而树、树什么样的政绩、靠什么树政绩”等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鲜明提出“为民造福是最大政绩”,为广大党员干部在正确轨道上履职干事提供了根本遵循。

  作为党的干部,不论在什么地方、在哪个岗位上工作,都要增强党性修养和政治意识,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并矢志不渝坚守这一从政之基、履职之要。当前,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为民造福作为根本政治担当、最重要的政绩,把心思和精力放在为党和人民干事创业上,创造出了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同时也必须清醒看到,在实际工作中,在一些党员干部身上,仍存在一些不良倾向。比如,重“口头”轻“实干”,热衷于造势一时而不是造福一方;重显绩轻潜绩,只做面子、不做里子,只求即刻见效、不求利在长远;重“栽花”、轻“拔刺”,只吃“软蛋糕”、不啃“硬骨头”,等等。这些不良政绩观会伤害群众感情、损害党的形象、影响党的事业,必须坚决予以纠正。

  当干部就要干事,就要创造业绩。创造业绩,必须解决好为谁创造业绩、创造什么样的业绩、怎样创造业绩的问题。党章规定,党除了工人阶级和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没有自己特殊的利益。新时代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明确提出“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团结带领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一道拼、一道干、一道奋斗,实现了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创造了彪炳史册的历史伟业。同时我们也应清醒看到,一些地方仍存在脱离实际、不计成本、盲目举债上项目,搞“形象工程”“面子工程”,搞“数字政绩”“虚假政绩”等现象。这些问题的根源,在于政绩观错位、权力观扭曲、责任心缺失。广大党员干部要把为民造福作为根本政治担当、最重要的政绩,真正把心思和精力放在为党和人民干事创业上,用心用情用力解决好群众关心的就业、教育、社保、医疗、住房、养老、食品安全、社会治安等实际问题,创造出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要多深入到企业、厂矿、田间地头、基层一线察民情、听民意,把惠民生的事办实、暖民心的事办细、顺民意的事办好,在推动高质量发展中创造高品质生活,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

  当前,内蒙古高质量发展任务艰巨繁重,自治区党委“1571”工作部署全面展开,无论是推动产业转型、促进科技创新、扩大开放合作,还是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保护生态环境、加强基层治理,既有发展新机遇,也面临新挑战。广大党员干部要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大讲学习、深入调研、真抓实干、清正廉洁,不折不扣落实好自治区党委“1571”工作部署,强化“功成不必在我”的境界和“功成必定有我”的担当,为各族人民谋福,以实干实绩确保实现“两个稳居”、保持“两个继续走在前列”。

  〔作者单位:呼和浩特市委党校(行政学院)〕

责任编辑:吴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