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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典名著《水浒传》第四十三回讲述了一个故事,李鬼扮李逵拦路抢劫过往行人、索要钱财,直到遇到真李逵才原形毕露。
《水浒传》中的这个故事可能是虚构的,但在现实生活中,类似的事情却时有发生。
近日,知名星空摄影师、微博用户“Jeff的星空之旅”与“视觉中国”的纠纷备受关注。
人民日报微博发出“著作权是否真成立?平台有没有净化版权池?商业模式是否经得起推敲?”的追问,并称“避免版权保护陷入‘黑洞’,与提倡版权付费一样重要”“不敢配图”。
法治日报视频号以《李鬼告李逵?使用自己的摄影作品却被索赔8万,视觉中国上演碰瓷式维权》为题,对该事件进行报道。
央视主持人白岩松评论说,视觉中国这个匪夷所思的维权让人们想起它不堪的过往,该真正整改了。
引发网友围观和讨论的这起维权事件,咋回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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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有俗语“普遍撒网,重点捞鱼”,意思是做事情铺的面越广收获的概率也就越大。这家视觉中国的图片版权网站,多年来一直“孜孜不倦”地“普遍撒网”式维权,很多媒体尤其是自媒体都有这样的经历:因为文章从网上找了一张配图,收到视觉中国的律师函,最终道歉赔钱,苦不堪言。
不过视觉中国最近的一次“撒网”,没有捞到“鱼”,却捞了个“大瓜”——8月15日,摄影师戴建峰发文表示,自己接到视觉中国打来的电话,称公众号侵权使用他们173张照片,还要赔偿他们8万多元,而这些所谓的“侵权照片”竟然是他自己拍摄的作品。
戴建峰的遭遇迅速引发媒体的关注和网友讨论,迅速高挂热搜,网友对视觉中国各种吐槽。
面对汹汹舆情,视觉中国官方微博发文回应称,这些图片由摄影师授权的图库Stocktrek Images销售,Stocktrek Images又将它们授权给图库Getty Images销售,视觉中国是Getty Images的大陆独家合作伙伴,拥有完整的销售权利,向原创者索赔系误解。
不过,视觉中国的这一解释并没有平息舆情。更多媒体和网友加入了对视觉中国的口诛笔伐。网友更是将视觉中国的声明比喻为“戴建峰是业主,Stocktrek Images是二房东,Getty Images是三房东,视觉中国是四房东,现在四房东准备收业主的房租”。
戴建峰再次发声说,根本不存在什么误解,视觉中国所说的授权给视觉中国版权的那家公司明确表示,视觉中国无权销售,也没有作品的任何版权。
目前,视觉中国已下架此次版权争议作品,也并未再就此次版权问题做出公开回复,这场版权之争仍需持续关注,在法律的框架下辨明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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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鬼”告“李逵”,结果如何,最终会由法律来裁决。
但是,网民似乎都在将矛头指向视觉中国。就连国家天文台主办的《中国国家天文》杂志也留言称:“我们也收到过类似电话,诸如美国航天局NASA发布的公版图片都算作他们的版权。”
这不由让人想起2019年4月10日,人类首张黑洞照片惊艳亮相。4月11日,视觉中国宣称对“人类首张黑洞照片”拥有版权,需要付费才能使用,激起公愤。
不光黑洞这样的公版图片,就连国旗、国徽以及不少公司Logo的图片,视觉中国也收入“囊中”兜售赚钱。共青团中央官微对其拥有国旗、国徽图片版权提出质疑后,8600多万的阅读量,说明了网友们对这件事情的关注。视觉中国对此事进行了公开致歉。
央视曾评论其“一头侵犯原创者的合法权益,一头又对使用者进行‘维权敲诈’”。
视觉中国成立于2000年6月,公司2022年年报透露,目前提供4亿张图片、3000万条视频和35万首音乐等可销售的各类素材,是全球最大的同类数字版权内容平台之一。
应该说,这家实力强大的公司确实为不少设计公司和个人提供了很多帮助,也让不少数字版权作者获得了收益,也推动了数字产业的发展。但是,他们维权的方式,一直为人所诟病。
视觉中国的版权图片,并不是全部在他们自己的平台上,互联网上随处都可以搜索到,所以不少人一不小心就会“入坑”。
业内人士介绍,视觉中国内部自行研发了“鹰眼”图像网络追踪系统,会在全网抓取有哪些自媒体、网站等使用了他们代理的图片。若侵权主体为公司,且为老客户,视觉中国会让负责该客户的销售去沟通,将未购买的图片后置给付;若发现侵权的是新客,则会发送律师函或告知侵权的函件等,附上明确的报价表,让侵权主体拿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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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觉中国再次卷入版权之争,不仅仅是一个法律纠纷,更涉及商业道德和社会责任。互联网环境下,如何保护知识产权,“识见”认为:
搞清“两个有价值”。
尊重版权是有价值的。经济学常识告诉我们,免费的可能是最贵的,免费往往导致无人创作与生产。知识产权制度的核心要义,是通过保护创作推动智力产品生产的可持续。
付费平台是有价值的。现在,习惯于为电子书付费,在音乐网站、视频网站充值会员的人越来越多,这本身是对付费商业模式的认可。当保护知识产权逐渐成为共识,大家的争论不是需不需要保护,而是如何保护;不是图片能不能收费,而在于如何收费。
搞清“两个规则”。
从法律规则上看,比如有些平台,图片并未经作者授权就上传了,甚至有的侵犯肖像权,这其实是打着版权旗号侵犯版权。
从商业规则上看,交易市场明码标价、公平公正是底线要求,如果是根据使用者公司大小、身份高低量身定价、事后抬价,显然有“钓鱼”之嫌。
国家版权局要求图片公司 “规范版权运营,合法合理维权,不得滥用权利”,目的不能为手段辩护,需要我们用合法合规的方式来保护知识产权。
搞清合理维权的边界。
在数字化时代,知识产权的保护与实践成为了一个重要议题。但在追求利益的过程中,我们不应忘记最基本的原则和伦理。
我们期望所有涉及知识产权的公司,不仅仅是视觉中国,都能真正地尊重创作者的权益,公正合理地进行维权,而不是盲目追求利润,损害他人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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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子爱财,取之有道。
企业追求利益没有错,但要通过正当的渠道,不但要合法,还要考虑社会影响、公序良俗,不能吃相太难看。
有枣没枣打三竿,这样的维权方式,伤及消费者,也会伤及自身。
以这种方式来挣钱,不是长久之道,也不可取。
李逵终究是李逵,李鬼终究是李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