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壮阔征程铭记履职担当 制度优势凝聚奋进力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2025年工作综述

2026年01月29日 10:33 来源:《实践》2026/2 作者:

壮阔征程铭记履职担当 制度优势凝聚奋进力量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2025年工作综述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2025年,在自治区党委领导下,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聚焦建设“两个屏障”、“两个基地”、“一个桥头堡”,扎实推进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全力推动新时代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
  
  始终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牢牢把握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把坚定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履行职责、开展工作的根本政治原则,政治上坚定坚决、行动上紧跟紧随。立法、监督、代表等各项工作,都自觉对标对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重大事项、重要情况都及时向自治区党委请示报告,并严格按照要求抓好落实。

  坚持党管干部和人大依法任免干部相统一,加开人代会选举产生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和自治区人民政府主席,任免自治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267人,确保党组织推荐的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地方国家政权机关领导人员,确保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全区各族人民的共同意志。
  
  坚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坚决贯彻落实主线要求,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与人大工作紧密结合、深度融合。坚持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制定地方性法规的前置审核条件、备案审查的重要内容,确保立法工作紧紧围绕、毫不偏离这条主线。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确定为每年必须开展的监督工作,听取审议贯彻落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呼包鄂乌区域协同推进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等专项工作报告,推动有形有感有效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坚持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纳入人大代表、组成人员、党员干部教育培训的必修课,不断提高依法治理民族事务的能力水平。
  
  充分发挥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不断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2025年制定地方性法规12件,修改、废止25件,审查批准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62件,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

  用最严密法治守护美丽内蒙古建设。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制定《内蒙古自治区防沙治沙条例》,修改《内蒙古自治区草畜平衡和禁牧休牧条例》《内蒙古自治区湿地保护条例》,对《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办法》进行审议,依法巩固和发展“绿进沙退”的良好势头,加强对草原、森林和湿地的保护。修改《内蒙古自治区节约用水条例》《内蒙古自治区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运用法治方式精打细算用好水资源、从严从细管好水资源。

  以高质量立法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制定《内蒙古自治区民营经济发展促进条例》,修改《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决定》,以法治方式优化发展环境,激发民营经济活力。制定《内蒙古自治区供销合作社条例》《内蒙古自治区畜禽屠宰管理条例》,推动建设国家重要农畜产品生产基地。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粮食安全保障条例》,修改《内蒙古自治区农作物种子条例》,保障粮食安全、种源安全。

  聚焦群众期盼,用立法力度,提升民生温度。出台省级层面首个《内蒙古自治区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以法规制度破解欠薪治理痛点,全力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越是强调法治,越是要提高立法质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始终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充分发挥人大在立法选题、法规起草、问题协调、审议把关等各方面的主导作用,扎实细致、精益求精地做好立法工作,确保每一项立法都经得起历史和实践的检验。

  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必须问需于民、问计于民,体现在地方立法工作上,就要努力让每一部法规都承载民意。坚持开门立法,邀请代表参加立法调研、立法评估,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民意直通车”作用,线上线下公开征求意见建议,全年收到各方面意见5030条,许多意见得到采纳和反馈,确保了人大立法工作中各个环节都能听到来自人民的声音,积极回应了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盼,让法规更好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体现客观规律。
  
  充分发挥人大监督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不断增强监督的针对性实效性
  
  2025年,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开展监督,组织执法检查5次,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39项,开展专题询问、分组询问、满意度测评18次,以高效能监督护航高质量发展。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在对防沙治沙工作开展立法的基础上,进一步听取审议打好“三北”工程三大标志性战役的报告,要求加强后期管护、深挖用水节水潜力,持续巩固防沙治沙成果。加强对全区新增耕地规范管理利用、林下经济发展等工作的监督。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内蒙古自治区农用薄膜污染防治条例》等执法检查,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执法检查,持续推动污染防治、固废治理、低碳转型等工作,依法筑牢祖国北疆万里绿色长城。

  人大监督是否精准有效,关键在于是否抓住了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针对发展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开展《内蒙古自治区社会信用条例》执法检查,对重大项目建设、区域合作深化、助企工作、优化旅游环境等开展监督,推动解决发展中的堵点、卡点问题。

  管好人民群众的“钱袋子”,是人大监督的重要职责。一年来,审查批准了预决算,对基层“三保”工作、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国有资产管理、政府债务管理开展监督,督促政府把该花的钱花好,不该花的钱再少也不能乱花,让有限的财政资金用出更好的效益。

  群众急难愁盼始终是人大监督的重点。坚持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推动解决好代表关注、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自治区党委作出“十大民生工程”的部署后,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及时跟进,保障重大惠民工程真正落实到位。

  食品安全关乎千家万户。开展食品安全“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时,执法检查组明察暗访,到大棚里、菜市场、小吃店采样分析,督促政府部门履好职、尽好责,切实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老百姓对就医用药关注度高。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在听取审议“三医”协同发展和治理、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情况的报告后,针对代表、群众反映较多的问题,增加监督项目,跟进听取定点零售药店和基层医疗机构分级管理工作报告,督促问题整改。

  为人民用权、为人民履职必须有力有效。本届以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更加注重增强监督工作的刚性和实效,不断改进监督方式方法。2025年,制定出台了《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增强人大监督刚性和实效的办法》,将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以制度形式固定下来,增加了对监督工作的量化和具体化的约束规定,对问题清单、销号管理、跟踪监督、监督贯通协调作出规定、压实责任,立起了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的硬杠杠,推动提升监督刚性和实效。
  
  充分发挥人大在联系人民群众中的带头作用,深化和拓展代表工作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全面贯彻实施新修改的代表法,加强代表工作能力建设,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有序执行职务、参加活动。

  密切人大常委会同人大代表、人大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是人大工作活力之源。常委会组成人员常态化联系281名基层人大代表。建立常委会会议期间领导同志与代表常态化座谈交流、听取意见机制,对代表提出的建议及时督促有关方面认真办理,确保代表人民的发声有人听、有人办、有着落。丰富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内容和形式,深化代表工作四项新机制,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在基层治理中的示范引领作用。推出“码上找代表”平台,以信息化建设赋能代表工作,让群众联系代表更加便捷高效。

  代表作用发挥好,制度优势才能更加彰显。一年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组织人大代表围绕编制“十五五”规划、发展新能源产业、壮大民营经济开展专题调研,对“人工智能”产业、新型储能产业、商业航天等新质生产力发展提出了有针对性的科学建议,让自治区重大工作都能听到代表和群众的声音、汇聚代表和群众的智慧力量。有序开展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让民生工程代表选、代表定、代表督,将人民群众的“愿望清单”转化为可感可及的“幸福清单”。2025年全区实施民生项目3350个。

  服务保障更有力,代表履职更有为。自治区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代表的政治引领和履职能力建设,针对代表履职所需,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培训,全年培训代表360人次。扎实做好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680件议案、建议全部办理完成并答复代表,代表满意率持续提升。修改《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办法》,进一步推动代表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让代表在现代化建设中充分发挥作用。

  新的一年,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将牢记嘱托、感恩奋进,充分发挥人大职能作用,坚持好、完善好、运行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紧紧围绕自治区党委“1571”工作部署,履职尽责、担当作为,努力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为书写中国式现代化内蒙古新篇章贡献力量。
责任编辑:崔致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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