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牧区普法是法治内蒙古建设的基础性、长久性工作,是实现乡村全面振兴的重要保障,是维护基层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基石。自治区司法厅坚持把提升农村牧区干部群众法治素养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完善体制机制、创新“普法+”宣传模式,突出重点、攻克难点,逐步在广大农村牧区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风尚。
坚持“统筹谋划+分工协作”,优化机制强合力。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将乡村振兴促进法、农业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40余部与农村牧区生产生活相关的法律法规纳入农牧、市场监管、自然资源、民政、人社等部门普法范围,并充分发挥督促、指导、提醒作用,督促推进相关普法工作,推动“专业人普专业法”。自治区司法厅联合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农牧厅、法学会出台加强农村牧区普法宣传工作的十条措施,召开全区加强农村牧区普法工作视频会议,推动将工作要求转化为思路举措与工作实践。组织开展“每月一主题”普法宣传活动,设“法治惠民”“依法维权”等主题月,支持指导自治区农牧厅、民政厅、人社厅、教育厅、公安厅及各相关单位开展养老服务政策、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劳动保障、未成年人保护、反电信网络诈骗、防范邪教等与农牧民密切相关的专项普法宣传活动。联合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党委宣传部、教育厅、农牧厅等部门,持续开办《“八五”普法进行时》《“八五”普法大家谈》系列融媒体直播访谈节目,自治区相关普法责任制单位及12个盟市、25个旗县区分管领导及12名村嘎查(社区)党支部书记、12名基层“法律明白人”代表走进直播间讲法述法,展现各地、各领域在农村牧区普法中的经验和成效,节目累计收听收看人数超4.5亿,覆盖广、受众多、影响大、效果好。
坚持“大水漫灌+精准滴灌”,靶向普法润民心。深入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农牧民户均1本常用法律法规,发放法律宣传资料200余万份,大力宣传土地承包、征地拆迁、婚姻家庭、劳务用工等与农牧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组织全区7个边境盟市、19个边境旗市区同步开展“北疆普法万里行”集中宣传活动,提升边疆地区干部群众的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抓住农村牧区“关键少数”,实施“千名苏木乡镇党委书记、万名嘎查村党组织书记乡村振兴培训”计划,组织督促基层干部认真学法、普法。开展“巾帼普法乡村行·润泽北疆千万家”示范行动,组建由妇联干部、女律师、女法官、女检察官等组成的3000余人“巾帼普法乡村行”志愿服务队走进农村牧区,把法律知识送到基层妇女身边。
坚持“文化赋能+智慧助跑”,双擎驱动增实效。深入实施乡村法治文化覆盖工程,因地制宜打造法治广场、长廊、展板等农村牧区法治文化阵地1.7万余个,实现每个旗县(市、区)有一个法治文化主题公园(广场),每个苏木(乡镇)有一个普法大讲堂,每个嘎查村(社区)有一个法治文化宣传栏(长廊),让法治元素举目可见、触手可及、润物无声。连续四届举办全区法治文艺作品征集评选活动,汇聚千余部法治微电影、微视频,创作了《马背法官》《草原税情》《耕宝来了》等一批扎根基层、贴近群众的优秀法治文艺作品。坚持把法治宣传融入乌兰牧骑艺术实践,开展“我最喜爱的法治乌兰牧骑”农村牧区行等系列活动,在广大农村牧区、边疆巡演6200余场次,满足420余万基层群众的法律文化需求。创排20部舞台普法精品剧、50集法治动漫《小司来了》、100集普法微视频《马上说法》,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学习法律知识、提升法治素养。研发“智慧普法”大数据分析平台,包含普法需求获取、普法需求分析、普法宣传阵地、普法成效考核等四个模块,覆盖自治区、盟市、旗县、乡镇、村居五级,共连接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及普法责任主体4239家,平台用户量达到158.37万人,用信息化手段解决“普什么法、给谁普法、重点在哪普法”问题,精准投送法治宣传产品,从源头提升农牧民普法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坚持“示范引领+法治实践”,深耕基层促和谐。联合自治区农牧厅、妇联等部门开展“农村牧区学法用法示范户”“法律明白人”培育工作,统一培训计划、共享培训资源、创新培育方式,以农村牧区“两委”班子成员为重点,培养“法律明白人”5.7万人、学法用法示范户10402户,各级司法行政部门建立“法律明白人”“学法用法示范户”档案台账,发放统一证书徽章,实行年度考核评价,指导监督其参与基层普法宣传和矛盾纠纷排查调解等工作,有效发挥其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打造具有地域特色、适合全域推广的典型经验,建立定期复核、动态管理机制,创建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99个,在具体实践中优化完善、凝练升华。
(作者系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