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 携手共建天蓝地绿水清的美丽家园

2018-11-08     信息来源:《实践》思想理论版2018年7期     作者:向东

分享:

  生态文明是关系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根本大计。前不久召开的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正式确立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这是新时代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根本遵循与最高准则。习近平总书记发表的重要讲话,着眼于人民福祉和民族未来,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出发,对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作出全面部署,对于全党全国全社会一起动手建设美丽中国、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具有重要意义。

  内蒙古地处祖国北部边疆,内连八省、外接俄蒙,草原和森林面积分别占全国的22%和7%,水面、湿地面积位居全国前列,是祖国的“北大门”、首都的“护城河”,是我国北方面积最大、种类最全的生态功能区。独特的区域位置和自然地理条件,决定了内蒙古生态环境地位重要、责任重大、使命光荣。

  2014年初,习近平总书记在我区考察时指出,内蒙古生态状况如何,不仅关系到内蒙古各族群众生存和发展,也关系到华北、东北、西北乃至全国生态安全,要求把内蒙古建成我国北方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在参加今年全国两会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总书记再次强调,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建设,实现山清水秀环境美,是高质量发展题中应有之意,内蒙古必须自觉担负起建成我国北方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的重大责任,坚持不懈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在祖国北疆构筑起万里绿色长城。总书记的殷切期望和重要嘱托,是为内蒙古量身定制的行动纲领和顶层设计,为我们进一步做好全区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提供了思想指引、实践遵循和前进动力。

  近年来,全区环保系统认真贯彻中央和自治区各项决策部署,大力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强烈意识,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深入实施污染防治三大行动计划,持续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切实加大减排治污力度,加快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全区生态环境质量实现了“整体遏制,局部好转”的重大转变,美丽内蒙古建设呈现崭新局面。但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目标要求相比,我区污染防治工作还存在诸多短板,生态环境治理基础仍很薄弱,特别是人民群众关注的诸多焦点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性解决,实现建成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在祖国北疆构筑起万里绿色长城的目标还需要付出艰苦的努力。

  生态环境是关系党的使命宗旨的重大政治问题,也是关系民生的重大社会问题。我们要积极行动起来,提高政治站位,树牢“四个意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聚焦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对生态环境保护作出的战略安排和奋斗目标,加快建立健全生态文化体系、生态经济体系、目标责任体系、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和生态安全体系,全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以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的实际成效,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

  一要坚定不移走绿色发展之路。绿色发展是构建高质量现代化经济体系的必然要求,是解决污染问题的根本之策。我们要牢固树立和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按照主体功能区要求构建科学合理的产业发展格局、城镇化格局、生态安全格局,促进绿色化与新型工业化、城镇化、农牧业现代化融合互动,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步伐,强化生态红线源头管控,推动全社会广泛树立节约意识、环保意识、生态意识,加快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

  二要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得到人民认可的关键,是必须完成的政治任务。我们要坚持全民共治、源头防治,制定实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3年行动计划,将打赢蓝天保卫战,打好柴油货车污染治理、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水源地保护、农业农村污染治理等标志性重大战役作为突破口,立足攻坚、着眼持久,因地施策、精准防治,突出重点、统筹推进,确保到2020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幅减少,生态环境质量实现总体改善。

  三要加强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绿色是内蒙古的底色和价值,生态是内蒙古的责任和潜力。我们要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深入实施天然草原退耕还草、京津风沙源治理、三北防护林建设、湿地保护修复等重点生态建设工程,全面落实河长制、湖长制,推进 “七河七湖”水生态综合治理,加强荒漠化防治和水土流失综合整治,加大自然保护区内工矿企业清理整顿力度,完成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基本草原、城镇开发边界划定工作,构建科学合理的生态安全格局。

  四要有效防范生态环境风险。生态环境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我们要把生态环境风险纳入常态化管理,强化重点行业环境风险管控,加大重金属污染防治力度,加强核与辐射安全监管,推进工业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和综合利用,提升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能力,系统构建全过程、多层级生态环境风险防范体系,切实维护生态环境安全和社会稳定。

  五要提高生态环境治理水平。生态文明建设进入关键期、攻坚期、窗口期,更需要以改革创新解决前进道路上的突出问题。我们要继续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加快推进自治区以下环保管理体制调整和机构改革任务,健全环保信用评价、信息强制性披露、严惩重罚等体系,完善自治区环境保护督察、自然资源有偿使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等制度,以零容忍的态度严厉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要积极推进环保领域市场化改革,完善资源环境价格机制,采取多种方式支持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全面提升环境保护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能力。

  六要压实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全区各级各部门认真履行好生态环境保护职责,自觉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是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建设生态文明的重要保障。我们要认真贯彻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终身追责、权责一致的原则,层层传导压力,逐级压实责任,把该扛的责任坚决扛起来,各负其责、协同作战,形成强大工作合力。要健全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考核评价制度和评价体系,加大专项督察、明察暗访、巡视监督力度,抓好中央环保督察整改落实工作,用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厉的问责推动各级各部门履职尽责,切实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落到实处。

  生态文明建设要持之以恒,久久为功。美丽中国,人人共享,更要全社会共建。我们要加大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力度,加快普及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政策和知识,推进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推动全区各族人民群众知行合一,一起参与到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的行动中来,像爱护眼睛一样爱护生态环境,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从选择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做起,发展绿色经济,参与绿色消费,建设绿色环境,积极营造人人、事事、时时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崇尚生态文明的社会氛围,守护好内蒙古这片绿色,维护好“模范自治区”的荣誉,建成我国北方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在祖国北疆构筑起万里绿色长城,以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环境更优美的实际成效,为“建设亮丽内蒙古,共圆伟大中国梦”作出新贡献。 ( 作者系内蒙古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党组书记、厅长 )

责任编辑:张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