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加减乘除”四篇文章打赢蓝天保卫战

2018-11-08     信息来源:《实践》思想理论版2018年7期     作者:侯秋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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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赤峰市位于我区东南部,地处蒙冀辽三省区交汇处,是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功能区和生态屏障的组成部分。赤峰的生态状况不仅关系到全市 460 万各族群众的生存发展,也关系到京津辽沈地区的生态安全。党的十八大以来,赤峰市各级党委、政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牢记总书记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党中央和自治区的决策部署,坚持走绿色发展道路,大力推进生态修复和环境治理,生态文明建设形成了上下联动、统筹推进、点上突破、全面铺开的良好局面。

  环境就是民生,青山就是美丽,蓝天就是幸福。党的十八大以来,赤峰市全面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法,深入实施“大气十条”,大气污染防治推进快、成效大、百姓获得感强,一个又一个积极变化,在人们的生活中悄然发生。百姓的切实感受,也体现在环境监测的统计数据里。2014年到2017年,中心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持续升高,分别达到280天、296天、310天和318天;细颗粒物(PM2.5)浓度逐年下降,分别为47µg/m³、41µg/m³、37µg/m³、34µg/m³,大气环境质量连续 4 年持续改善,在全区百万人口以上中心城市中第一个实现PM2.5达标,大气污染防治走在自治区前列。

  思想上的雾霾不除,空气中的雾霾就不可能根除。为打好打赢蓝天保卫战,全市上下统一思想、转变观念,科学谋划、综合施策,着力做好“加减乘除”四篇大文章,在推进大气环境治理上打出了一套“组合拳”和 “连环拳”。

  多做“加法”,下大气力狠抓大气环境治理 

  赤峰市始终把大气污染防治作为民生工程来抓,五年累计投入资金203.7元,持续开展“压煤、降尘、控车、迁企、减排、增绿”六大行动。完成脱硫脱硝除尘项目378个,超低排放改造电厂机组3台;提标改造燃煤锅炉污染防治设施176套,城镇及周边敏感区域燃煤锅炉提标改造工作基本完成。严格落实建筑工地“六个百分百”抑尘措施,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对建筑工地扬尘、物料堆场扬尘等进行整治,有效降低可吸入颗粒物浓度。深入推进棚户区改造,累计改造11.98万套,改造率达73%。大力发展热电联产和集中供热,新建和改造供热管网413公里,中心城区集中供热率达95%以上。完成生态建设面积1106万亩,森林覆盖率、草原植被盖度达到35.6%和59%,建成区绿地率达到 31.8%、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6.9平方米,荣获全国防沙治沙十大标兵单位、国家森林城市和国家园林城市称号,敖汉旗被联合国授予“全球环境500佳”。

  勇做“减法”,多措并举减少污染排放 

  严格落实“三线一单”管理要求,强化环评刚性约束和源头管控,严禁审批钢铁、水泥等产能严重过程行业新增产能,严格高耗能、高污染项目转入。大力淘汰落后产能,淘汰落后生产企业(生产线)51家(条)。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淘汰燃煤小锅炉1020台,淘汰率为98.3%。大力推广清洁能源使用,建设和改造城市燃气管网166公里,投运清洁能源公交车508辆,中心城区清洁能源公交车比例达到85%。完成9座储油库、65台油罐车和468座正常运营的加油站油气回收治理工作,治理率100%。治理无组织排放源320个、堆场125个,取缔白灰窑53家,清理煤矸石堆场123个、储(洗)煤厂127家,散乱污企业整治成效显著。在全区率先实施平房居民散烧炉灶清洁化改造工程,改造平房居民燃煤炉具3.1万户,每年减少燃烧散煤约4万吨。自我加压、抬高标杆,万元 GDP 能耗、水耗分别比 “十一五”末下降18.1%和27.1%,资源综合利用率提高4个百分点,主要污染物减排超额完成自治区下达的目标任务。

  善做“乘法”,压紧压实环境保护责任 

  2016年,制定实施了《赤峰市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职责》,细化明确了各级党委政府、法检机关和20个党政部门的职责,构建起党委、政府统领全局,有关部门、单位各司其职,全社会齐抓共管的大环保格局。2013年,在认真调研、全面剖析全市大气污染来源和成因基础上,制定实施了自治区首个盟市级大气环境综合整治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整治范围和5个方面的重点任务,并将各项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责任单位。同时,建立了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制度和工作考核制度,每年对旗县区政府及市直有关部门大气污染防治等环保重点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对完成不力地区的实行“一票否决”,进一步传导压力,推动工作落实。

  力做“除法”,重拳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2015年、2016年连续两年举办全市新环保法实施情况和重点工作现场交流会,通过对重点企业、重点项目进行现场检查,强力推进新环保法及其配套办法的实施。深度完善大气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联动执法合力显著加强。充分发挥和正确运用新环保法授予环保部门的新权力,高频次、常态化开展“午夜零点行动”,采取“四不两直”等方式对工业园区和重点排污企业进行突击检查,掀起了环保执法风暴,对超标排污等环境违法问题实行“零容忍”。2015年新环保法实施以来,全市共查处环境违法案件1272件,其中查封扣押140件,限产停产119件,按日计罚18件(单件最高罚款金额为1130万元),移交涉嫌污染刑事犯罪案件8件,移送行政拘留案件48件,罚款 7987.3万元,案件数量和处罚金额大幅增长,保持了环境执法高压态势,重拳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

  长缨在手,江山向美。生态文明建设功在当代、利在千秋,不仅是赤峰市自身发展的需要,更是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的需要。赤峰市将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和使命意识,动员全社会满腔热情投入到生态文明建设中,全力谱写好祖国北疆亮丽风景线的壮美赤峰篇章!(作者单位:赤峰市环境保护局)

责任编辑:张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