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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从四个方面加强民族语言授课学校国家统编教材师资队伍建设

2020年09月30日 10:32 来源:腾格里新闻 作者:

  自治区教育厅等四部门近日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民族语言授课学校国家统编教材师资队伍建设的若干措施(试行)》,从建立过渡期辅导员制度、教师补充、提升教师队伍素质、优质师资储备4个方面提出了13条具体措施。自治区教育厅有关负责人在接受内蒙古台记者采访时表示,自治区 将加大指导和督查力度,确保各项举措尽快落地落实。

 

  《措施》要求,各地要建立过渡期教学辅导员制度,所辖民族语言授课中小学校要因地制宜,通过多种方式组建过渡期双语教学辅导员队伍。根据学生需求,利用校内学生课后服务时间,为学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有困难的学生进行辅导。教学辅导任务纳入教师工作量,超出工作量的,根据绩效工资发放办法给予相应报酬。

 

 

  自治区教育厅教师工作处处长武秀珍:“所需经费由自治区本级财政予以保障,按照使用国家统编教材学生人数,生均每月30元核定,每学年按10个月计算,每年年初一次性核拨到学校,学生数100人以上的学校,按实际学生数计算,不足100人的小规模学校按100人计算”。

 

  武秀珍介绍,在过渡期,将通过实施教师特设岗位专项计划、教师支教计划、“银龄”教师计划和建立同城走教机制等四项措施对教师进行招聘补充。各地各学校要坚持把师德师风作为教师素质评价的第一标准,建立健全师德教育长效机制。

 

  自治区教育厅教师工作处处长武秀珍:“通过集中学习、专题研讨、对照检查、考核评价等环节,引导广大教职工坚定政治方向、坚守师德底线、坚定坚决贯彻党中央关于使用国家统编教材的决策部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各地各学校要把师德师风考核结果作为岗位聘用、职称评审、评优评先和绩效工资考核发放的首要条件,考核不合格的实行一票否决”。

 

  武秀珍表示,自治区将加大指导和督查力度,确保各项举措尽快落地落实。

 

  自治区教育厅教师工作处处长武秀珍:“《若干措施》13条举措中,有6项是自治区统筹组织实施的,目前,教育厅正在研究制定具体的方案,比如,特岗专项计划教师招聘方案、教师培训方案等。另有7项是需要地方制定具体措施落实的,自治区将加大指导和督查力度,确保各项举措尽快落地落实”。

责任编辑:高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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