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通过中央以工代赈专项资金项目实施、重点工程项目实施以工代赈和农业农村基础设施推广以工代赈方式,充分发挥以工代赈政策功能作用,为当地群众特别是返乡农牧民、防返贫监测对象及时提供务工岗位,打造农村牧区就业的“蓄水池”“稳定器”,全面推动以工代赈相关工作助力乡村振兴。
积极争取以工代赈中央专项资金。截至目前,自治区已争取2023年中央以工代赈专项资金34658万元,实施81个项目,带动当地农牧民群众参与务工人数2918人,发放劳务报酬1991万元。同时,积极做好2024年度中央财政以工代赈任务和中央预算内以工代赈示范工程项目储备任务,目前已建立自治区级项目储备库。
积极推广以工代赈方式。在农业农村牧区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建立推广以工代赈方式项目库,在农业农村、能源、交通和生态等基础设施领域推广实施以工代赈项目41个,总投资12.1亿元,目前已带动群众就业2700人,发放劳务报酬640万元。
做好重点工程项目实施以工代赈。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联合自治区交通厅、水利厅、住建厅、文旅厅、林草局、能源局、体育局、民航机场集团等部门分3个批次印发《2023年度自治区重点工程项目实施以工代赈项目清单》。截至目前,列入自治区重点工程项目清单的56个项目,已吸纳5828名当地务工群体众参与工程建设,已发放劳务报酬9855万元。(实践全媒体记者 王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