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眸2023年,自治区各级人社部门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指示精神,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围绕服务保障自治区“五大任务”、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两件大事,凝心聚力稳就业、保民生、促发展,交出了一份温暖而厚重的民生答卷、发展答卷。
稳定就业基本盘——劳动者“饭碗”端得更稳
坚决扛起稳定和扩大就业重大政治责任,强化就业优先政策,持续推进就业扩容提质工程,组织实施了“创业内蒙古”“技能内蒙古”“提升就业服务质量”“促进重点群体就业”“重点项目助推就业”五项行动,狠抓政策落实落地,全年全区城镇新增就业21.9万人,分别完成国家计划18万人的121.5%、自治区计划20万人的109.4%,就业局势保持总体稳定。
修订《内蒙古自治区就业促进条例》,就业工作法治化建设取得新成效。对产业带动就业、资金扶持、服务保障、职业教育培训等相关内容进行了修改完善,增加了“平台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鼓励平台企业为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雇主责任保险等商业保险”相关条款,新修订的《条例》已于2023年12月1日施行,标志着我区就业工作和法治化水平进入了新的发展时期。
“零工市场”实现旗县区全覆盖,服务保障能力明显提升。印发《关于加强线下零工市场建设的实施方案》,2023年,每个旗县至少建设1处零工市场,并列入政府43件民生实事清单。截至2023年底,全区103个旗县区建成零工市场123个,着力实现由“路边蹲活”到零工市场“岗位找人”的转变,为灵活就业人员提供了更好的服务保障、更多的就业机会。
高频次举办线上线下招聘活动,有力促进就业供需精准对接。以春、秋两季大型招聘会为引领,融合开展民营企业服务月、大中城市联合招聘高校毕业生专场活动、百日千万招聘专项行动等系列活动,2023年全区人社部门累计举办各类招聘会3000余场,提供就业岗位超200万个次,努力为各类用人单位和求职者搭建供需对接平台。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率达到92.5%,失业人员再就业13.1万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7.3万人、农牧民转移就业260.1万人,较2022年分别增加2.4万人、0.4万人、0.7万人,“零就业”家庭保持动态清零,就业底线兜得更牢、劳动者“饭碗”端得更稳。同时,持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工伤和失业保险费率、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等助企纾困政策,兑现政策红利42亿元,切实减轻了企业负担,促进了稳岗拓岗。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30.4万人次,有效缓解就业结构性矛盾。
着力稳定政策性岗位资源,为高校毕业生提供更多就业机会。会同组织、教育、科技等部门征集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科研助理岗位,统筹安排考试节奏,释放政策性就业岗位5.16万个,招募高校毕业生4.39万人。特别是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允许将年内自然减员的空编提前列入年度招聘计划,并积极协调加快招聘进度,在完成全区2023年招聘工作的基础上,提前启动了2024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开展“1+N”补充招聘,采取一次笔试成绩N次有效的方式,通过重新发布剩余空缺岗位信息、组织二次以上报名、直接进入面试的方式,进一步提升招聘计划使用率。
织牢民生安全网——老百姓“养老钱”守得更牢
强化社保基金管理,落实人防、制防、技防、群防“四防”协同,推行社会保险业务经办跨区域“同审统办”改革,提高经办效能,防范管理风险,全力守护好老百姓的“养老钱”“保命钱”。
全面落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基金支付能力明显增强,基金当期收支结余130.4亿元。年金制度覆盖范围逐步扩大,启动了个人养老金先行工作,构建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工伤、失业保险基金实现自治区级统收统支,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在全国率先实现盟市级管理。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克服老龄化进程加快、扩面空间收窄等困难,全区参加基本养老、工伤和失业保险人数分别达到1747.7万人、361.8万人、329.3万人,较2022年末分别增加53.9万人、11.9万人、20.9万人,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提前完成“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为50.3万名困难群众代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做到困难人员参保一个不漏、缴费一个不断。开展集体经济补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完成了退休人员养老金、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和工伤保险待遇调标工作,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
自治区人社厅积极推动构建以“信息比对认证为主、网上自助认证为辅、社会化服务兜底”的核验社会保险待遇新型认证体系,让群众“无感知、零跑腿”完成资格认证。联合13个部门建立了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风险防控数据共享比对工作机制,整合共享跨行业、跨部门、跨领域的多源海量数据,打造全区统一的待遇资格认证平台,对待遇领取人员的全方位行为进行轨迹分析,精准研判待遇领取资格,初步实现了认证于“无形”。2023年共享比对581万条数据,实现474万人“静默认证”,数字赋能认证服务更优更快更便捷。推广生物特征识别认证、手机应用远程认证等服务,丰富拓展“内蒙古人社”“掌上12333”“蒙速办”“电子社保卡”微信公众号等待遇认证渠道,优化认证功能设置,退休人员可以随时随地进行养老保险待遇资格认证,认证次数和时间均不受限制和约束,认证方式更加多样化、便利化。2023年6月,开通“内蒙古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集成了待遇资格远程认证功能,目前关注使用人数已经超过219万人。
经过多年努力,全区利用数据比对和网上自助手段完成认证的比例总体已经超过90%。2023年,自治区各级人社部门借助“社保服务进万家”、《社会保险经办条例》宣传等活动,常态化开展送政策、送服务、送温暖,累计派出服务队员超1万人次,发放宣传资料20余万份、服务群众超过21万人。
集聚创新发展力——为人才“建功立业”提供保障
千方百计抓好人才“引、育、留、用”工作,实施技术技能人才引育提质工程,明确26项人才政策措施,推动人才“势能”转化为高质量发展“动能”。
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引进数量质量再创新高。以贯彻落实自治区“五大任务”为重点,围绕自治区重点产业链配置人才链,编制发布《2023年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需求目录》,涵盖各级各类企事业单位,包括教学、管理、科研等1036个岗位,3302个用人需求。全年动态发布自治区高层次人才需求目录12批次,通过“绿色通道”引进博士以上高层次人才较2022年增加120人,增幅达22.8%,达到469人,落实引进高层次人才科研资金1亿元。组织重点企事业单位赴清华、北大、吉大等“双一流”高校,举办“广纳英才·智汇草原”引才活动,共达成意向2840人次,正式签约269名。支持指导各盟市举办引才活动117场,引进人才1.4万人。紧贴自治区产业发展方向,积极争取国家支持,新获批博士后科研工作站2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7个,增加了引聚和培育人才新平台,全区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流动站累计达到69个。
提高技术技能人才科学评价水平。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完善职称评价标准,修订完成25个系列56个专业职称评审条件,合理下放职称评审权,自主评审单位达到71家,真正让用人的评人、评人的用人。全面实施农牧民职称评审,让更多“土专家”“田秀才”脱颖而出,在乡村振兴中大显身手。深入实施“技能内蒙古行动”,培育高技能人才5.9万人,评出特级技师50人、首席技师16人,领军型高技能人才队伍进一步壮大。贯彻落实“新八级工”制度,全面规范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贯通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通道,最大限度释放和激发技术技能人才创新创业活力。
强化技术技能人才表彰激励。完成2022年度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评选推荐工作,评出53名拟推荐人选。组织开展2023年内蒙古自治区杰出人才奖评选工作,该奖项下设杰出人才、突出贡献专家、青年创新人才3个子项,共评选表彰210人。首次开展内蒙古技能大奖评选工作,表彰优秀高技能人才10名。围绕自治区奶业、肉羊、现代煤化工等重点产业链规模以上和高新技术企业,开展企业引育高层次科研人才奖励支持工作,给予57家企业、1145.8万元资金支持,推动引导企业引进优秀工程师、促进企业创新发展。
加强市场化人才服务能力建设。呼和浩特、包头两家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被认定为自治区级产业园,全区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发展迈上了新的台阶。积极落实旗县以下事业单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发挥“定向岗位”在基层事业单位引才聚才中的积极作用,1.4万名基层事业单位管理人员晋升岗位,1.2万人聘用到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制定全国首个针对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地方标准,成功打造“蒙”字号人事考试服务标准化品牌。
深入一线察民情——人社领域行风建设显成效
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为契机,开展“手拉手结对联系基层”活动,建立“1+2”联系机制,每个厅级领导干部包联1个盟市人社部门,厅本级处室、单位分别结对联系2个旗县区人社部门,推动干部深入基层一线找问题、察民情,以有力举措推进全区人社领域行风建设。
“蹲点式”调研,把基层工作情况“摸清楚”。紧盯完成好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这两件大事,选取人社领域33项重点工作,制定《联系基层指导手册》,调研发现基层各类问题和诉求365条,已解决344条,其他正在逐步解决过程中。
“拉网式”排查,把劳动用工问题“捞出来”。深入指导各地开展“人社工作全领域、劳动用工全链条”监察执法行动,指导企业防范劳动用工风险,规范企业用工行为。全年深入各类用人单位4687家,涉及劳动者46.5万人,对发现的2090条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
“体验式”感受,把人社服务流程“再优化”。组织工作队员深入在建工地、嘎查村镇、基层人社服务大厅,选取人社服务高频事项,以办事群众和经办工作人员两种身份,对咨询、受理、审核、审批、办结、查询等环节进行全过程体验、全链条评价、全流程优化,切身感受企业群众“急难愁盼”,倾听窗口工作人员意见建议,全力打通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工作队员全年走流程387次,征集优化建议150条,有效提升了人社服务质量。积极推动人社公共服务与基层社会治理融合互促,将与群众密切相关的76项高频服务事项下沉到嘎查村、社区和157个社银合作网点,让群众不进人社门也能办好人社事,以暖心贴心的人社服务温暖人心、凝聚力量。
“互动式”走访,把企业群众需求“办理好”。一方面,针对企业实际分类编制《政策直达清单》,通过人社干部“走基层送政策”活动,上门宣传解读人社政策,推动人社领域惠企利民政策应享尽享。另一方面,通过人社干部“走企业访需求”活动,广泛征集企业岗位用工、技能培训等方面需求,倾听企业对人社工作意见建议。全区人社系统1909名人社服务专员,联系服务企业1.6万家,及时回应诉求4200余条,帮助企业解决用工7.5万人。大力推进“网上办”“掌上办”“一窗办”,推出“员工入职”“退休办理”等6个“一件事一次办”,企业和群众办事越来越便捷。
岁序更迭续华章——在高质量发展中贡献人社力量
《国务院关于推动内蒙古高质量发展奋力书写中国式现代化新篇章的意见》中,从增强创新发展能力、加强基本民生保障、提高公共服务水平等方面明确了人社部门承担的工作任务。经过反复沟通酝酿,自治区政府与人社部于12月25日签署了《共同推动内蒙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战略合作协议》。《合作协议》聚焦落实国务院支持内蒙古意见,将支持和合作内容拓展到人社工作全领域,人社部从政策扶持、先行先试、业务支持、人才支撑等方面,明确了24项重点倾斜和支持事项;自治区政府从政策制定、项目立项、资金投入等方面,明确了33项重点保障事项。这57项合作事项覆盖面广、含金量高、操作性强,必将有力推动我区人社事业向更高水平、更高质量发展。
下一步,自治区人社厅将全面落实自治区党委十一届七次全会暨全区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扎实推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巩固拓展年”,深化党建引领提质、就业扩容提质、社会保障改革提质、技术技能人才引育提质、劳动关系治理提质、政务服务创优提质、风险防控筑堤提质7项工程,兜住、兜准、兜牢民生底线,推动自治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努力让老百姓的日子更有奔头、更有保障、更加红火。(实践杂志社全媒体记者 黄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