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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坏草原林地,零容忍!

2021年06月03日 10:27 来源:内蒙古日报 作者: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

保护森林草原生态安全

功在当代,利在千秋

 

  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自今年2月开始,全区公安机关组织开展了破坏草原林地违规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社会舆论关注、破坏草原林地案件多发的重点区域,公安机关重拳出击,严厉打击破坏草原林地资源违法犯罪,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截至目前,共立破坏草原林地刑事案件1413起,移送起诉122起,抓获犯罪嫌疑人374人。

 

  严密组织线索核查 

 

  为严厉打击破坏草原林地违法犯罪,全区公安机关细化各项打击措施,开展破案攻坚,迅速形成对破坏草原林地违法犯罪的严打震慑态势。

 

近日,通辽市开鲁县森林公安局

连续查处两起涉林违法犯罪案件

刑事拘留违法分子1名

逮捕犯罪分子1名

 

  2021年3月20日

 

  开鲁县森林公安局在核查地块时发现:开鲁县建华镇俊昌村张某在其承包的林地内种植农作物,立即展开调查。经依法调查发现,2020年,张某未在其承包的地块内栽植林木,而是种植向日葵。开鲁县林业和草原局鉴定,张某种植向日葵地块属于林地,面积为166.1亩,对林地构成严重毁坏。4月21日,张某被刑事拘留。

 

  2021年4月20日

 

  开鲁县小街基镇街基村舒某因连续4年在自家承包的林地内挖沙取土,致11.01亩林地严重毁坏而被逮捕羁押至看守所。

 

  这两起案件只是其中的代表。专项行动中查处了一批大要案件,破获破坏草原林地面积500至一万亩的案件有37起,万亩以上的案件有2起。目前已有6起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全区公安机关全方位、无死角搜集发现违法犯罪线索,对梳理出的案件线索,逐一落实核查责任,按照“一事一案一档”建立清单,坚决做到核查一起、销账一起,确保每条线索都要落地、都有结果。针对部分地区线索核查进度缓慢、效率不高的现状,督促各地健全落实“专班实体运行”“四长审签”“滚动排查”等机制,快查快结、及时反馈,高质效推进线索核查,确保专项整治任务见底见效。

 

  严厉查办违法案件 

 

  5月17日,全区公安机关破坏草原林地违规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第二场新闻发布会通报10起典型案例。纵观几起案件,最严重的当属尤某等4人非法占用农用地案。

 

  2017年7月15日,呼伦贝尔市公安局食药环支队接到群众举报称:位于陈巴尔虎旗鄂温克苏木孟根诺尔嘎查的天然草场和人工草场被人为破坏种植农作物。经侦查发现,尤某和刘某于2006年开始将尤某名下的天然草场开垦种植小麦、油菜等作物,尤某又于2012年和2015年分别将该草场转包给孙某和赵某继续种植,累计开垦草原面积为3958.27亩。2019年11月1日,陈巴尔虎旗人民法院判处尤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20万元,追缴违法所得160万元;判处刘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20万元,追缴违法所得84万元;孙某、赵某也分别受到了处罚。

 

  还有另一起非法占用农用地案。2002至2016年期间,呼伦贝尔的吕某某逐年在大杨树林业局四平山林场施业区161、174、182林班多个小班内,不断蚕食林地种植农作物。大杨树林业资源部门对涉案地块权属、面积和地类进行鉴定,认定吕某某毁林开垦151.54亩。鄂伦春自治旗人民法院判决吕某某犯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并处罚金15万元。

 

  自治区公安厅草原林地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冯虎介绍说,除了一点点蚕食,破坏草原林地案件还存在以下特征:个人或单位签订退耕还林协议、领取退耕还林补贴的同时,未将耕地交回,继续耕种;少批多占和临时占用变长期占用情况多发;部分矿山企业办理的临时占用林地审批期限届满后,不具备在期限内完成开采并恢复植被的条件,出现了逾期无法归还、无法恢复原貌的情况。此外,大兴安岭地区存在候鸟式非法开垦违法行为,每年春耕期间,大量外来人员涌入大兴安岭地区进行非法开垦,对国有林地造成持续破坏。

 

通过专项整治

让这些现象尽快得到遏制

是广大人民群众的期待

强力推进破案攻坚

 

  2015至2016年,某铁路公司扩能建设项目管理部在未办理征占用林地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在赤峰市巴林右旗、巴林左旗、阿鲁科尔沁旗境内实施路基工程。2018年,上述3个地区森林公安局分别立案侦查。2019年12月26日,巴林右旗人民法院判决扩能建设东段项目管理部犯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罚金20万元。

 

  各地毁林毁草开荒现象由来已久,专项整治任重道远。为深入推进专项整治行动,今年4月,自治区公安厅专项整治办派出4个工作组,通过调研走访、查看资料、抽阅执法卷宗、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对各盟市和大林公安局专项整治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及时纠正问题,进一步压实责任。各地将统筹优势警力资源,形成整体工作合力,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强力推进历史积案攻坚行动。

 

  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检察院、公安厅本着宽严相济、教育与惩罚相结合的原则,于5月17日联合发布通告,敦促犯罪嫌疑人认清形势,珍惜机会,尽快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同时呼吁广大群众积极向公安机关提供相关线索。

 

  自治区公安厅草原林地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李元胜说:“下一步,各地公安机关将重点对2010年以来,破坏草原林地违法犯罪活动的表现形式、犯罪原因及案件侦办情况进行调研,全面掌握违法犯罪规律特点,提出预防打击措施。通过挂牌督办、派出猎豹突击队异地办案等方式,进一步提升打击力度,以法治力量筑牢森林草原生态安全屏障。”

 

  内蒙古日报社融媒体记者:陈春艳

责任编辑:高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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