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论理】搞宪法是搞科学

2020年12月07日丨 来源:实践杂志社

  立宪和修宪在任何一个国家都是最为重要的政治活动和立法活动,必须以极其严肃认真的科学态度来对待。毛泽东同志1954年主持起草新中国第一部宪法时就说过:“搞宪法是搞科学。”“宪法的起草是慎重的,每一条、每一个字都是认真搞了的”。

  ——2018年1月19日,习近平在中共十九届二中全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讲话,选自《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外文出版社,2020年6月第1版

 

【出 处】

 

  1954年6月14日,毛泽东主持召开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做关于宪法草案说明的报告。在宪法草案讨论过程中,毛泽东主席说:“有人说,宪法草案中删掉个别条文是由于有些人特别谦虚,不能这样解释。这不是谦虚,而是因为那样写不适当、不合理、不科学,在我们这样的人民民主国家里,不应当写那样不适当的条文。(这)不是本来应当写而因为谦虚才不写,科学没有什么谦虚不谦虚的问题,搞宪法是搞科学。”

 

【启 悟】

 

  搞宪法是搞科学。毛泽东以科学的精神和方法领导制定了我国第一部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在新中国第一部宪法制定过程中,全国有1.5亿人参加了宪法草案的学习讨论,提出了118万多条意见,这在世界制宪史上是极为罕见的。

 

  宪法只有不断适应新形势,才具有持久生命力。从1954年我国第一部宪法诞生至今,我国宪法一直处在探索实践和不断完善过程中。现行宪法自1982年公布实施以来,根据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实践和发展,分别于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2018年进行过五次修改。“法与时转则治,治与世宜则有功。”最新修订的宪法是党中央推动宪法与时俱进的重大举措。这次宪法修订,把党的十九大确定的重大理论观点和重大方针政策载入国家根本法,把党和人民在实践中取得的重大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成果上升为宪法规定,反映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意愿,实现了党的主张、人民意志和宪法精神的高度统一,保证了我国宪法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中紧跟时代步伐。

 

  “法之贵,在于行。”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实施。从设立国家宪法日、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到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等,有力推动了宪法的全面实施。今天是我国第七个国家宪法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让每一位公民都做宪法最忠实的拥护者、执行者和落实者,让法治力量深入人心、公平正义普惠人民。

责任编辑:高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