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论理】立善法于天下,则天下治

2020年12月04日丨 来源:实践杂志社

  “立善法于天下,则天下治;立善法于一国,则一国治。”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当然要高度重视法治问题,采取有力措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法治中国。在这点上,我们不会动摇。

  ——2014年2月17日,习近平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

 

【出处】

 

  出自王安石(北宋)《周公》。

  原文:立善法于天下,则天下治;立善法于一国,则一国治。

 

【释义】

 

  在天下设立好的法令制度,天下就会太平;在一国设立好的法令制度,一国就会安定。

 

【启悟】

 

  国之兴衰系于制,民之安乐皆由治。良好的法治环境,不仅是依法治国的基础性工程,也是推动创新发展的最重要的保障。近年来,中国自主创新日趋活跃,新技术应用不断涌现,从跨海大桥、智能码头到高铁、大飞机等大国重器,从5G通信、云计算到人工智能、虚拟现实等前沿领域,越来越多的科技创新,需要更加完善的知识产权制度来为之“保驾护航”。

 

  法治是保护知识产权的“硬核武器”。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瞻远瞩、运筹帷幄,把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从设立知识产权法院,到重新组建国家知识产权局,从审议通过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试点总体方案,到审议通过加强知识产权审判领域改革创新若干问题的意见,再到把知识产权写进民法典……通过立法、执法、司法等一系列法律程序强化对知识产权保护的制度约束,确立知识产权严保护的工作导向,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知识产权发展之路,实现了由知识产权弱国向知识产权大国的跨越。特别是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建议》对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提出明确要求,进一步推动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向制度化、法治化方向迈进。

 

  面向新发展阶段,中国保护知识产权不会止步。奋进新时代、开启新征程,在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科学指引下,通过更加科学合理的法律制度继续给知识“标价”、为创新“赋权”,以法治力量筑牢知识产权保护的“盾墙”,让“有恒产者有恒心”,让创新成果更多更广惠及人民。

责任编辑:高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