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是人民政协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的重要方式,重点提案作为提案中的“关键少数”,对推动党委政府科学决策、解决民生关切、促进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健全完善重点提案督办机制,能够有效提升提案办理质量,增强政协履职实效。内蒙古自治区政协立足区域实际,在重点提案督办机制建设方面积极探索,形成了一系列具有地方特色的创新经验。本文旨在对这些经验进行系统性分析,总结做法、剖析问题,并提出完善路径,为政协系统健全重点提案督办机制提供参考。
健全完善重点提案督办机制的主要做法
构建多元协同的督办体系。自治区政协打破以往单一主体督办的模式,完善党委、政府、政协联审、联交、联督、联评提案工作机制,深度开展提案办理“面对面”协商活动,探索推行重点提案“清单式”办理模式。2024年共提交提案1193件,经审查立案964件,交113家承办单位办理,自治区党政领导、政协主席会议成员等督办重点提案86件,均已按时办结,提案督办机制在推进提案办结方面展现出良好成效。
创新数字化督办模式。为提高重点提案督办效率和透明度,自治区政协首次在政协云平台建立提案工作系统,开通录入、查询、办理复文和参阅历届提案等功能,一定程度上实现了重点提案督办的线上化、智能化。提案者可通过系统实时查看提案办理进度,提交意见建议;督办主体能够在线下达督办任务、跟踪办理情况、进行数据分析。
强化提案督办的跟踪问效。自治区政协建立了重点提案办理“回头看”机制,对已办结的重点提案进行跟踪评估。每年选取一定数量的重点提案,组织政协委员、专家学者、群众代表等对提案办理成效进行实地调研和满意度测评。
注重提案督办的成果转化。自治区政协将重点提案督办与政策制定、工作部署紧密结合,推动提案成果转化为实际工作成效。对于一些具有前瞻性、建设性的重点提案,通过政协专题报告、社情民意信息等渠道,及时向党委政府报送,为决策提供参考。例如,通过重点督办,在突出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加强高水平创新平台建设、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利用等方面取得新成果;提前谋划农村低保线与脱贫人口监测对象识别线“两线合一”工作取得新进展;在夯实自治区算力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市场化利益共享机制上取得积极进展……2023年及2024年,自治区政协重点提案成果转化为政策文件或工作举措的达30余项,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重点提案督办机制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督办主体权责划分不够清晰。虽然构建了多元协同的督办体系,但在实际工作中,党委、政府、政协以及各参与主体之间的权责划分仍存在模糊地带。例如,在部分重点提案督办过程中,存在多头管理、职责交叉的现象,导致督办工作出现推诿扯皮的情况。同时,对于提案办理单位的责任界定也不够明确,当出现办理不力的情况时,难以准确追究相关责任主体,影响了督办工作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数字化建设存在短板。尽管政协提案管理系统在信息化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功能完善和应用推广方面仍存在不足。系统的数据分析功能有待进一步加强,目前主要以简单的统计为主,缺乏对提案数据的深度挖掘和关联分析,难以发现提案背后的深层次问题和规律。此外,部分基层政协和提案办理单位对系统的操作不够熟练,存在信息录入不及时、不准确等问题,影响了系统整体效能的发挥。
跟踪问效机制不够健全。“回头看”机制在实施过程中存在覆盖面不足、评估标准不够科学等问题。目前,重点提案“回头看”主要集中在部分涉及民生和经济发展的提案,对于其他领域的提案关注较少。同时,在评估过程中,缺乏量化指标和客观的评价体系,主要以主观判断为主,导致评估结果的准确性和公信力受到影响。此外,对于跟踪问效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缺乏有效的监督和考核机制,部分问题整改不及时、不到位。
提案成果转化渠道有限。虽然注重提案成果转化,但在实际工作中,成果转化的渠道相对单一。对于一些专业性较强的重点提案,缺乏与企业、科研机构等社会力量的有效对接,难以将提案中的技术创新、产业发展等建议转化为实际生产力。同时,提案成果转化的反馈机制不够完善,提案者和督办主体难以全面了解成果转化的具体情况和实际效果。
健全完善重点提案督办机制的优化路径
明确督办主体权责,完善协同机制。制定重点提案督办工作权责清单,明确党委、政府、政协以及各参与主体在督办工作中的具体职责和分工。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加强各主体之间的沟通与协作。例如,可设立重点提案督办领导小组,由党委、政府、政协相关领导担任组长和副组长,统筹协调督办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同时,细化提案办理单位的责任,将提案办理情况纳入部门绩效考核体系,对办理不力的单位进行问责。
深化数字化建设,提升督办效能。加大对“政协提案管理系统”的投入,优化系统功能。开发智能分析模块,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对提案数据进行深度挖掘和分析,为督办工作提供决策支持。加强对基层政协和提案办理单位的培训和指导,提高其对系统的操作能力和应用水平。此外,推动系统与其他政务平台的互联互通,实现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进一步提升重点提案督办的信息化水平。
健全跟踪问效机制,强化监督考核。扩大“回头看”机制的覆盖面,将所有重点提案纳入跟踪评估范围。制定科学合理的评估标准,建立量化指标体系,从提案办理的时效性、落实效果、群众满意度等多个维度进行综合评价。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提高评估结果的客观性和公正性。同时,加强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监督,建立整改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对整改不力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将整改情况作为下一年度提案办理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
拓展成果转化渠道,完善反馈机制。搭建多元化的提案成果转化平台,加强与企业、科研机构、社会组织等的合作,推动重点提案成果在产业发展、技术创新、社会治理等领域的应用。例如,可设立重点提案成果转化对接会,组织提案者、办理单位和相关社会力量进行面对面交流,促进提案成果与市场需求的有效对接。建立健全提案成果转化反馈机制,及时向提案者和督办主体反馈成果转化的进展情况和实际效果,鼓励提案者参与成果转化过程,提出进一步改进的意见建议。
〔作者单位:内蒙古党校(行政学院)政治学教研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