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统计局:构建企业综合运营指数监测体系 助力经济运行研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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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7 17:22

来源:《实践》杂志2025年第7期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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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自治区统计局立足精准把握经营主体运营状况,加强全区宏观经济运行态势预判,提升统计服务决策前瞻性,依托统计报表中的“生产经营景气状况”调查数据,采用扩散指数编制方法,创新开展、优化升级“内蒙古千家企业综合运营指数”测算工作,通过监测企业对效益、订单、资金周转、投资、用工、政策受益和市场预期等方面的实际感受及其波动趋势,释放统计数据要素效能,助力研判全区经济运行态势。

  明确改革思路,深入研究论证。推动统计监测由“事中+事后”向“事前+事中+事后”转变。在系统研究国家PMI编制方法的基础上,结合自治区产业结构特征、行业分布及“四上”企业数量等实际情况,广泛征求各盟市统计局意见并开展研究论证,提出包括企业生产、订单、成本、资金、预期等关键指标在内的企业综合运营指数监测体系,确立了“企业为基础、抽样定样本、参数可验证、季度判趋势、综合性评估”的编制流程和技术方案。

  加强创新探索,构建测算方法。针对不同企业规模、企业类型、经营特点、行业分布和统计情况,建立动态样本选取机制和分类指标体系。以企业综合运营指数为总指数,下设8项分类指数,部分分类指数由若干项细化指标加权得出。指数以50%为临界值,取值范围在0%—100%之间,高于50%表明处于扩张区间,经济活动总体呈上升趋势;低于50%则表明处于收缩区间,经济活动总体呈下行趋势。为确保数据质量,自治区统计局建立多维度验证机制,通过问卷辅助问题对分项指标进行佐证和回验;运用α系数法对问卷进行信度检验;与国家PMI指数和上月经济运行情况进行比对,确保监测结果科学有效。

  推进规范统一,筑牢监测基础。按照循序渐进、逐步铺开的原则,分“三步走”稳步推进千家企业运营指数编制工作。第一步,在学习借鉴国家统计局及山东等省份经验基础上,研究制定《内蒙古千家企业综合运营指数实施方案》并广泛征求各盟市统计局意见;第二步,分3轮在12个盟市推进试点工作,直至全面铺开;第三步,每轮试点后组织各盟市统计局进行数据比对分析,在下一轮试点中进行样本优化和权重调整,以最终形成相对符合不同行业、地区和经济类型特点的科学计算方法。

  优化编制方式,减轻基层负担。积极探索和研究改进数据收集方式和指数编制方法,充分运用现有“生产经营景气状况”调查数据,从而替代每月向企业开展问卷调查的方式。同步推进指数体系优化升级,将企业运营指数由10项分类指数精减为8项,形成更加科学的“内蒙古千家企业综合运营指数编制方法2.0版”。此外,增加房地产行业指数,丰富用工指数中招工和用工计划指标,增加政策受益指数以反映宏观政策落实效果。
责任编辑:崔致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