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资本和社会力量参与防沙治沙的七种典型模式

党建园地

2024-10-11 11:16

来源:实践杂志社 作者:刘海波 王国斌 吕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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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内在要求。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对“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作出重要部署,要求“必须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加快完善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体制机制”。

  当前,内蒙古全区上下正在积极响应习近平总书记发出的打好“三北”工程攻坚战、努力创造新时代中国防沙治沙新奇迹的动员令,以打主力的担当、打先锋的气势,开春就开战,迅速掀起防沙治沙大会战。工作推进中,各地各部门按照自治区党委和政府要求,因地制宜推进治沙体制机制创新,多措并举鼓励引导社会资本和社会力量参与,努力促进生态改善、生产发展、生活富裕共赢。自治区党委政研室(改革办)认真研究梳理各地在防沙治沙中形成好的经验做法,总结提炼出七种社会资本和社会力量参与防沙治沙的典型模式,供有关方面参考。
  
  一、防沙治沙和风电光伏一体化
  
  根据自治区防沙治沙和风电光伏一体化工程工作部署,到2030年,全区防沙治沙和风电光伏一体化项目新能源装机达到1.19亿千瓦,综合治理沙化土地1151万亩,包括阿拉善盟、鄂尔多斯市、巴彦淖尔市、乌兰察布市、锡林郭勒盟、赤峰市、通辽市、兴安盟8个盟市。

  主要做法:一是自治区按照新能源规划布局、建设时序和防沙治沙总体任务,分盟市确定一体化项目保障性新能源规模,按年度下达给相关盟市后推进实施。二是由新能源企业牵头,联合新能源装备制造、生态治理企业及盟市相关企业组建联合体,承接一体化项目,目前牵头企业12家,就近联合35家装备制造企业和12家生态治理企业。自治区为一体化项目实施主体配备保障性新能源指标,部署提升蒙西、蒙东电网主网架覆盖面和承载力,确保一体化工程装机及时并网消纳。实施主体拿出一定比例收益,按照光伏装机不低于1200亩/万千瓦、风电装机不低于2000亩/万千瓦的标准,开展沙化土地综合治理。三是能源局、林草局等部门制定《光伏项目建设技术标准》《沙化土地综合治理技术规程》《光伏项目防沙治沙技术规程》等文件,指导盟市、企业科学规范实施和管理。四是建立要素保障、保量稳价、建管护一体推进、违约处置、农牧民参与等工作机制,确保项目“建一个成一个,发挥效益一个”。

  该模式实施前,自治区已经在鄂尔多斯市、阿拉善盟、巴彦淖尔市、赤峰市、通辽市、兴安盟等盟市实施了一批光伏治沙类项目,探索形成了许多工作经验。比如,达拉特旗光伏发电应用领跑基地总规模100万千瓦,总投资64亿元,占地5万亩,于2021年全部建成并网投运,年发“绿电”可达20亿度,节约标准煤68万吨/年,减排二氧化碳165万吨/年。光伏板上发电、板间养殖、板下种草(药),同时,引入附近煤矿处理后的疏干水建造了占地10万平方米的“月亮湖”,用湖水清洗光伏板并灌溉板下作物,发展“林光互补”产业,推动了“农、林、牧、光、游”多产业融合发展。

  防沙治沙和风电光伏一体化模式是未来一段时间自治区打好三大标志性战役的主要工作模式之一。下一步,各地可结合实际边实施边总结边探索,努力把防沙治沙与风电光伏开发一体规划设计、统筹建设管护,在保护治理中实现开发。同时,继续积极推进体制机制创新,支持各类所有制企业参与投资建设和维护运营,支持新能源就地就近消纳。

  二、以工代赈治沙
  
  按照《国家以工代赈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57号),现阶段以工代赈主要包括:使用以工代赈专项资金实施项目、在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中推广以工代赈方式、在政府投资的重点工程项目中实施以工代赈等。办法同时规定“按照招标投标法和村庄建设项目施行简易审批的有关规定要求,以工代赈项目可以不进行招标”。

  今年以来,赤峰市在沙地治理任务重、投资规模大的翁牛特旗,通过由村级合作社承接实施以工代赈治沙项目,鼓励引导农牧民参与其中,让农牧民成为防沙治沙主角,实现治沙与致富双赢。目前9个苏木乡镇、19个嘎查村实施以工代赈项目19个,已建设完成并通过规范验收17个,累计治沙6.2万亩,带动2600余名农牧民参与,人均增收2000元以上。

  主要做法:在项目谋划上,按照因地制宜、群众自愿原则,摸清沙区就近务工农牧民数量、嘎查村集体组织发动能力、村级劳务合作社及施工队等情况,合理确定项目工程量、固沙分布区域,积极申报以工代赈治沙项目,推动纳入以工代赈计划和项目库。在项目实施上,根据“以工代赈项目可以不进行招标”等有关规定,打破以往单一企业中标治理沙地的局面,采取政府切块、林草统筹、苏木乡镇组织、嘎查村实施的方式,将沙地治理任务分割切块,一个苏木乡镇谋划一个以工代赈项目,就近交由政府主导、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为股东的苏木乡镇为农服务公司承接,分配至各嘎查村集体经济合作社具体实施。苏木乡镇和嘎查村积极发动农牧民以沙地、机械作为股份入股合作社,投工投劳,省去以往招投标程序后,节约项目建设时间60天以上,同时有效带动当地群众参与沙地治理、就近务工、增加收入。在项目监管验收上,围绕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等重点环节对项目实施进行全过程监管,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到项目建设现场指导检查、解决困难。落实项目分级验收机制,经实施项目嘎查村自验、苏木乡镇初验、旗直有关部门终验后,出具验收结论。苏木乡镇作为项目业主单位,对项目施工、监理、财务、验收、劳务报酬发放等进行全流程归档管理。在项目资金发放上,明确以工代赈项目投资的20%用于劳务报酬支出,项目通过验收后,及时组织苏木乡镇为农服务公司、嘎查村集体经济股份合作社召开全体股东会议,核定务工群众投工投劳数量及应发劳务报酬,编制务工群众工资报表,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核后,通过“一卡通”及时足额发放。目前,累计申报发放以工代赈治沙劳动报酬550万元,全部打入参与农牧民“一卡通”账户。

  以工代赈防沙治沙模式在自治区具有普适性,各地将攻坚项目实施与乡村生态保护、环境治理、产业培育等有机结合,有效提高农牧民生态工程建设参与度和受益面。但目前如何用好这种模式,部分地方存在政策把握不准、工作研究不精细等情况,同时以工代赈治沙本身管理体制机制上还有创新空间,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完善。
  
  三、产业投资治沙
  
  巴彦淖尔市磴口县总面积3677平方公里,其中乌兰布和沙漠面积2840平方公里。作为黄河“几字弯”攻坚战的前沿阵地,磴口县探索总结治理乌兰布和沙漠的有效经验,以积极推广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双赢的产业化治沙模式为抓手,促进沙漠增绿、企业增产、农牧民增收,积极引导产业投资治沙是“磴口模式”的重要做法。2000年以来,先后引进培育91家产业化治沙龙头企业,吸引社会资金75.5亿元,完成产业治沙面积80多万亩。

  主要做法:一是发展特色种植业。推广在梭梭、红柳上接种肉苁蓉种植技术,发展肉苁蓉产品,已有20多家民营企业参与,形成了从基地种植、生产加工、技术研发到仓储物流、市场营销一体化的产业链运营平台,磴口县肉苁蓉入选为内蒙古第三批优势特色农畜产品。乌兰布和沙区引进栽植赤霞珠、品丽珠等酿制葡萄酒品种,发展沙漠葡萄种植产业,通过产业发展辐射带动周边农牧民增收。二是探索有机奶产业。依托乌兰布和沙漠原生态的天然屏障,建成优质牧草种植区和区域性有机农场,打造全国最大有机奶全产业链生产基地。圣牧高科公司通过沙地治理形成有机草场,在沙漠腹地发展无污染牧草种植,建成绿色循环有机生态圈,有机草料用于喂牛,牛粪还肥于地,形成了“种、养、加”一体化沙漠有机循环产业链,以发展治沙产业实现企业、农牧民增收的良性互动。三是推广沙漠生态旅游产业。利用县域内丰富的自然资源,推出徒步穿沙、汽车越野、户外露营、观沙赏湖等一批特色精品旅游线路,改造提升黄河三盛公水利风景区,建成乌兰布和沙漠生态博览体验区,巩固沙漠生态建设的同时做强做大生态旅游业。

  产业投资治沙在沙区具有普适性,各地区发展模式因资源状况、气候条件、地理位置的不同而有所差别,可结合实际因地制宜探索适宜当地的治沙产业。
  
  四、农牧户包干治沙
  
  鄂尔多斯市荒漠化土地面积7.69万平方公里,占鄂尔多斯市国土总面积的89%;沙化土地面积5.26万平方公里,占国土总面积的61%。作为黄河“几字弯”攻坚战主战场,在长期的防沙治沙实践中,鄂尔多斯市因地制宜创新防沙治沙新模式,引导支持农牧户包干治沙,极大激发了农牧民防沙治沙的内生动力。

  主要做法:一是坚持因地制宜、综合施策的生态治理原则,在国家政策范围内,探索改变以招投标制为主的单一生态工程管理方式,建立完善报账制、合同制、委托制等多元管理,推行“以补代造”“以奖代投”“先建后补”“掏钱买活树”等激励机制,通过“谁投资、谁治理、谁受益”的社会化治理政策,让农牧户以承包、租赁、入股等方式参与生态建设,实现既造林又致富。二是支持有资质、有治沙基础的草场以户主名字命名为家庭林草场,让农牧民转型成为生态治理项目的直接承包人,给予配套的政策与资金支持。家庭林草场户可享受修复补助、休牧补贴、农机赠送、技术指导等政策。同时,鼓励家庭林草场户充分利用自建自有的林草资源发展林沙经济、家庭种养殖业等,实现增绿又增收。三是鼓励具有出资筹资能力,能够组织承担造林绿化工程施工的企业法人、家庭林草场户和技术人员等,以村嘎查为单位创办林草合作社,给予项目倾斜,优先安排符合条件的合作社农牧民在自有或集体所有地块实施林下经济、林木种苗、灌木平茬、草原修复保护等治理项目。四是鼓励引导当地与生态保护治理相关企业带动引领农牧民防沙治沙,不断密切利益联结机制。比如,沙地发包入股:采取以工代赈“公司+农户”模式,农牧民通过把荒沙闲地转租给企业或以地入股等方式取得收入。比如,投工投劳薪酬创收:在项目建设中优先雇佣当地农牧民,以生态建设工人或组建治沙民工联队形式参与防沙治沙项目建设,拓宽增收渠道。比如,产业带动创收:依托生态治理产业化基地,培育发展林下经济、生态旅游、林草种苗等林草沙产业,发展家庭旅馆、餐饮等服务业,推行标准化养殖和规模化种植等。

  目前,包干治沙从农牧户到合作社再到企业,内涵和外延不断拓展,实践中通过打通相关机制障碍,积极鼓励农牧民等主体参与生态工程建设,既能有效解决造林地块落实难的问题,又能减少工程中间环节,提高工程建设资金使用效率,还能有效增加农牧民收入,提高了全社会参与生态建设的积极性和造林成活率和保存率。该模式在鄂尔多斯市已推开,其他地区也采取了类似做法,下一步可以在更大范围因地制宜复制推广。
  
  五、先建后补治沙
  
  鄂尔多斯市鄂托克旗位于黄河“几字弯”腹地,地处毛乌素沙地和荒漠草原过渡区,是黄河“几字弯”攻坚战的最前线之一。近年来,鄂托克旗积极探索推行“先建后补”合同制管理模式,由有实施意愿且有能力的农牧民主动申请,通过嘎查村、苏木乡镇和林草主管部门审核并按照相关规程进行造林种草,验收通过后纳入项目中并按照建设标准进行补贴。通过这种方式,有效发挥了农牧民在防沙治沙中的生力军作用,加大了柠条灌丛草场修复治理和营造柠条灌木林力度,取得了良好的生态、经济、社会效益。

  主要做法:一是自愿申报。项目区农牧户结合自家草牧场情况自愿申请建设任务,经嘎查村、苏木乡镇、旗林草局审核后,对符合条件的农牧户入户实地勘察落实项目。二是自主建设。农牧民在自家承包的退化草原上实施生态治理项目,既可通过投工投劳、自育苗木造林等方式直接参与工程建设获得补助收入,又可获得柠条种植和草原生产力提高的中长期收益。三是加强指导。按照相关技术规程标准,对农牧户自主建设项目开展现场技术指导。重点针对灌丛草生态脆弱区,总结推广保护修复结合、林草融合的“三化”草原综合治理模式,对严重退化沙化区进行密植柠条改良,对以油蒿+杂类草型为主的中度退化草牧场采取带状柠条改良措施,对轻度退化草地采取围栏封育自然修复改良措施,科学、精准选择重点修复区域集中修复治理。四是开展调查。项目建设后,旗林草局组织开展造林种草成活率调查,将当年和第二年成活率均达到70%以上的农牧户正式列入项目,并编制项目作业设计,作业设计审批后与项目户签订项目建设合同,通过“一卡通”支付项目资金。对于成活率低于70%的农牧户,督促其补植补造,在成活率达到70%以上后列入项目并兑付相应资金。第三年,旗林草局组织开展保存率调查,保存率达到相关技术规程标准,支付项目剩余补助资金。如未达到保存率标准,继续督促补植补造并加强技术指导,直至保存率合格后,兑付相应补助资金。五是进行兑付。对于验收合格项目,通过“一卡通”逐年全额支付补助资金。

  先建后补治沙模式简化了程序,提高了效率,构建了生态建设质量提升与农牧民收入增加的良性循环,解决了农牧民参与生态建设积极性低的难题。该模式在全区具有普遍的适用性。
  
  六、公益造林治沙
  
  阿拉善盟2000年左右开始规模化公益造林治沙,时任阿拉善军分区司令员李旦生组织部队官兵利用休整时间参加地方政府组织的防沙治沙活动,在腾格里沙漠营造人工林100公顷,命名为“青年世纪林”,开启了阿拉善公益造林的序幕。截至2022年底,阿拉善盟内共有阿拉善SEE生态协会、阿拉善生态基金会、中国绿化基金会等7个公益治沙机构参与荒漠化治理,累计投入社会公益资金3.74亿元,治理沙化土地139.67万亩。

  公益造林治沙目前主要以基金会、公司、项目、合作社等形式募集社会资金进行防沙治沙。政府部门对参与公益造林治沙活动的企业给予技术指导和资金支持,符合条件的纳入公益林区规划并享受同等政策;公益组织在政府引导帮助下获得造林地片,并在林草部门技术支持下选择树种,公益组织组织当地合作社、农牧民开展造林治沙;第三方机构对造林项目进行验收。公益造林有3至5年林木养护期,资金支付一般按照一定比例分3年支付,当地合作社、农牧民承担后期管护经营。目前公益造林在实施过程中已形成了“蚂蚁森林”“一亿棵梭梭”等公益造林治沙品牌。比如,阿拉善SEE生态协会启动实施“一亿棵梭梭”品牌项目,其资金来源主要以公募为主,配以来自蚂蚁科技集团、三棵树、周大福等企业的定向捐赠,从2014年实施以来,累计种植以梭梭为代表的沙生植物7510万棵,治理面积159.75万亩。  
  
  除阿拉善盟外,公益造林治沙模式还在兴安盟、通辽市、赤峰市、锡林郭勒盟、乌兰察布市、巴彦淖尔市、鄂尔多斯市等盟市都有项目实施,实施过程中存在“造林合格率、保存率总体偏低”“造林地块选择不科学”“后续管护责任不明确”“公益组织与政府有关部门沟通不够紧密”等问题,各地可结合实际加强对项目的引导规范,因地制宜加以推广。
  
  七、碳汇造林治沙
  
  碳汇造林是指在确定了基线的土地上,以增加碳汇为主要目的,并对造林及其林分(木)生长过程实施碳汇计量和监测而开展的有特殊要求的营造林活动。与普通造林相比,碳汇造林突出森林的碳汇功能,具有碳汇计量与监测等特殊技术要求,强调森林的多重效益。

  锡林郭勒盟多伦县在2023年6月实施了上海银行“绿树城银”员工碳汇公益造林项目。上海市慈善基金会、内蒙古自治区浑善达克规模化林场、多伦县林业和草原局、多伦县浑善达克规模化林场四方签署《上海银行公益造林项目定向捐赠协议》,由上海银行投资360万元在多伦县种植樟子松12万株,总面积约1600亩,用于中和单位碳排放,推动绿色低碳转型,打造上海银行零碳单位。截至2023年底,上海银行碳汇公益造林项目当年任务已全部完成,种植樟子松2.4万株,面积约320亩。

  目前,包头市、鄂尔多斯市等地区也开展相关工作,鄂尔多斯市打赢黄河“几字弯”攻坚战措施中提出“鼓励和引导区域内能源化工等控排企业投资碳汇林建设,取得碳汇成效的,优先申请核证碳汇增量并交易”。下一步可结合实际支持各地加强碳汇林建设,通过争取上级资金、实行林企合作,建设碳汇林,并开展碳汇能力评估,打造一批森林碳库试点示范基地,实现“储林”“储碳”双储备。

  (作者单位:赤峰学院;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研室[改革办]) 
责任编辑:郭晓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