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市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自治区党委十一届八次全会精神,深刻认识和全面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大意义,紧扣办好两件大事,牢记嘱托、感恩奋进,在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各领域实化具化贯彻落实的工作举措,呵护“模范自治区”崇高荣誉、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热潮进一步高涨。
强化政治引领,全面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前进方向
通辽市委充分发挥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和群众优势,坚持把全面贯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将民族工作置于全局中谋划和推进,用制度机制管长远、固根本。
在组织推动上全面强化主线意识。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纳入全市“十四五”总体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编制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发展规划(2021—2025年),出台推进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的决定,组织“两代表一委员”开展调研、监督等活动,推动全市上下同心聚焦、同向发力。
在教育培训中把握主线要求。构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常态化机制,将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教学的重要内容,作为干部教育培训的必修课程,市旗镇村培训实现全覆盖。以“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群众教育实践活动为抓手,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各族群众牢固树立中华民族共同体理念。
在工作运行中明确主线责任。完善民族工作体制机制,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写入部门“三定”方案、各行业规章、社会组织章程和村规民约、市民公约,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纳入党的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纳入政治考察、巡视巡察、政绩考核,建立党内法规前置审核、备案审查机制,市旗两级政府部门审核清理规范性文件568件,修改现行有效的地方性法规1部、正在修改4部。
增进文化认同,全面推进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建设
通辽市自觉以习近平文化思想为根本遵循,突出各民族共享的中华文化符号和中华民族形象,将中华文化特征、中华民族精神、中国国家形象通过各种媒介具象化表达出来,在实化载体、引发共鸣、营造氛围上做文章,促进各民族人心归聚、精神相依,形成人心凝聚、团结奋进的强大精神纽带。
深入挖掘西辽河文明的内涵。建立西辽河文明研究专家工作站,构建完整的理论体系,全面阐释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形成的历史过程,凝聚中华民族共有的历史记忆和文化基因,不断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持续打造“西辽河畔的民族团结进步赞歌”文艺思政课,建好通辽市博物馆、乌力格尔博物馆、哈民遗址博物馆、南宝力皋吐博物馆等博物馆和文博设施,讲好各民族“一起走过、一起走来”的故事。
持续擦亮北疆文化品牌。突出中华文化符号和北疆文化特质,系统集成科尔沁大地上的红色文化和草原文化、农耕文化、西辽河文明等文化形态,从办好两件大事的实践中汲取精神养分,着力打造以守望相助、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弘扬蒙古马精神和“三北精神”为基本内涵的文化品牌,有序做好38处历史建筑的测绘建档和修缮工作,组织举办“弘扬北疆文化 赓续中华文脉”研讨会,5个北疆文化建设研究项目获批立项,编纂精品图书5部。
讲好中华民族共同体故事。加强“五史”学习教育,充分挖掘红色资源中蕴含的民族团结进步教育资源,围绕麦新、徐永清等革命烈士英勇事迹,创新推出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线上线下活动,推进红色资源研究成果转化,引导各族群众坚定“五个认同”。坚定不移全面推行使用国家统编教材,与东北师范大学、吉林师范大学、内蒙古民族大学合作加强师资力量培训,确保到2025年按时高质量完成全部目标任务,提高各族青少年掌握和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能力,推动各民族共同走向社会主义现代化。
推动高质量发展,夯实各民族共同富裕物质基础
把贯彻主线与办好两件大事、实现“闯新路、进中游”目标紧密结合,聚焦改革发展,全力推动高质量发展。
统筹优化经济布局。立足人口分布和产业基础,积极推进贯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一带三区”建设,以奈曼、库伦等5个旗为重点打造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带;南部以科尔沁沙地治理、中蒙医药传承、全国肉牛产业重镇建设为重点打造特色产业示范区;中部以现代节水高产农业、玉米合成生物、重型装备制造和现代服务业发展等为重点争创城市民族工作示范区;北部以筑牢生态安全屏障、民族团结进步传承为重点建设各民族互嵌式发展示范区,有针对性布局重大产业项目、重要基础设施,因地制宜优化产业发展支持政策,增强全域发展活力。
集中力量攒足家底。自觉以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引领发展,注重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深深植入经济高质量发展、人民高品质生活、生态高水平保护、社会高效能治理工作中,加快农牧业创新提质,聚焦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提高农牧业效益和农牧民收入;推动制造业振兴崛起,壮大骨干产业支撑,做强支柱产业集群,推动各族群众在资源开发、产业培育中充分受益;主动引导服务业升级提质,推动传统服务业焕发生机、新兴服务业实现突破,通过繁荣就业创业促进各族群众迈向共同富裕。2023年,全市粮食总产实现“二十连丰”、位列全国地级市第6位,“通辽肉牛”品牌价值稳居全国畜产品区域品牌首位,全面完成国家煤炭保供任务,开放招商保持高位增长,完成林业草原保护治理400万亩,社会大局持续安全稳定,在维护国家粮食安全、产业安全、能源安全、生态安全、边疆安全上贡献了通辽力量。
补齐补强民生短板。突出社会事业发展的普惠、共享,从解决各族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入手,推动就业、养老、卫生、教育等公共服务领域薄弱环节加快改善,全面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效推动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2023年,全市经济实力与居民收入实现双提升,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增长5.2%和8.3%,财政民生支出占比达70.5%。
坚持互嵌互融,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交流交融
深化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落实自治区“百千万示范引领”工程,搭建“1+3+3+N”载体平台,形成63个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品牌,2个旗成功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旗,正在全力争创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
积极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实施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石榴籽”行动计划,推出城市民族综合服务体,选取10个试点探索构建互嵌式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组织实施“红石榴就业行动”,依托“石榴籽育苗行动”,通过京蒙帮扶与多地联合开展青少年交流活动,逐步推动各民族在空间、文化、经济、社会、心理等方面的全方位嵌入。
创新城乡社会治理。坚持依法治理民族事务,完善“和合无讼”诉源治理体系,创新推行“无讼无访”嘎查村(社区)“双建”工作。坚决防范化解民族领域重大风险隐患,建立排隐患、反分裂、防渗透、止非法“六项机制”。
强化民族工作力量。推进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组织全市8337个基层党组织争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星”,把“四个特别”重要要求贯穿干部“选育管用”全过程,全市110个苏木乡镇(街道)、2359个嘎查村(社区)全部配备专兼职民族工作干部,确保党的民族工作在基层有人抓、能抓好。